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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01日 星期二

    《反家庭暴力法》呼之欲出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01日   01 版)

        在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家暴事件最为喧嚣之际,全国妇联公开宣布,《反家庭暴力法》已纳入全国人大今年首批立法立项论证试点项目,立项论证工作从10月开始,年底前完成。

        “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社会法室已经做了整整一年调研,我们也准备了多年。”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介绍说。

        从2004年开始,妇联系统每年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一直都在4万到5万件之间,这个数字和2000年相比增加了一倍多,而且一直未有减少的趋势。在向有关领导汇报时,蒋月娥这样形容家暴中的女性遭遇:“以沉默隐忍暴力,以分手离开暴力,以暴力消除暴力,以生命结束暴力。”其中后面两句话是在为当前已经不可掩盖的家暴极端化趋势做出注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到2007年审理了因家暴而引发的12起杀人案件,其中一共死了13人。在陕西省女子监狱,2007年因家庭暴力杀人的女性有171人,其中有163件都是杀夫案。

        蒋月娥提醒记者,相较于农村,现在高收入、高学历、高地位的三高人群暴露出来的家暴事件也层出不穷。并且,由于邻里交往较少,又顾及自己的社会地位而羞于公开,因此,城市里的家暴事件更为隐蔽,也更为危险。

        蒋月娥说,现在明确禁止家暴的规定散见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个别条款之中,而且大都属于宣示性条款,缺乏可操作性。警察、检察官、法官对家暴认识存在分歧,必然导致了处理案件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据记者了解,全国妇联权益部和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理事会已各自向立法机关递交了自己的《反家庭暴力法》专家建议稿,提出把家庭暴力分类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对施暴者将采取教育、矫治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即在刑事和经济处罚之外,对施暴者要通过矫治、教育和心理辅导来进行疏导,以改变他们的行为模式等等。

        目前各地还处于试点当中的“人身保护令”可能将是法律的最大亮点,即施暴者在限定时间内除不得对申请者继续实施暴力外,还禁止利用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骚扰申请者。蒋月娥说,根据全国妇联了解的情况,“人身保护令”效果很好,绝大部分都停止了施暴,也很少有复发的报告。

        (《中国新闻周刊》10.24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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