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文件中“社会治理”取代了“社会管理”的概念,“社会治理现代化”日益成为人们所熟悉和热议的话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作出部署。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上,从“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3方面提出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启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什么是市域社会治理
何为市域社会治理?会议就这一概念进行了概括。
从空间范围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设区的城市不仅有城区,同时有农村,是两种社会形态的结合体,市域是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
从行动主体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范围内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多元行动主体,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础上开展的一种社会行动。
会议强调了市域社会治理具有不同于传统城市治理的本质特征:鲜明的枢纽性。市域社会治理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对上承担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责任,对下又指导基层一线工作。“抓住了市域这个关键环节,就可以起到‘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指出。
为什么以市域为抓手
为什么以市域为抓手?会议阐明了市域在社会治理中的特殊优势。
实际工作中面对的问题往往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特点突出,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享有地方立法权,具有相对完备的行政、司法权限,具有更大、更灵活的自主创新探索政策空间。市域同时具有解决问题的资源基础。市域往往具备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丰富多样的资源手段,具有统筹基层社会治理、破除“九龙治水”困局的政府能力。
“与县域相比,市域治理对象更多样、治理问题更典型、治理体系更完备,可以加强市域层面顶层设计、进行宏观指导;与省域相比,市域直面基层一线,直面社会治理各类问题,需要拿出微观层面的操作方案和具体解决办法。”郭声琨进行了比较总结。
因此,市域社会治理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治理层级,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心环节。市域治理做得怎样,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成效好不好在于能否解决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市域治理的成效好不好,在于能否解决突出问题。
“与招商引资、城区建设等工作相比,停水断电、交通秩序、电视虚假广告显得是‘小事’,但在民众那里都是需要解决的大事,民众希望政府能积极地回应、解决这些‘小事’,从而使他们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温暖和公正。民众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往往是在日常生活中慢慢形成的,是在对那些五花八门、细如牛毛的‘小事’的回应和处理中形成的。”武汉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欧阳静认为。
如何及时掌握、预警、调处各类诉求和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早在小?
除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外,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此前在接受相关采访时提出了有效措施: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群团组织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
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采取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发挥他们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市域社会治理要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才能在面上推开。
中央政法委研究制定,并在会上印发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意味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试点工作具有创新特色。“不限名额、机会均等,不定比例,不定数量。”陈一新开门见山,“试点工作敞开大门,所有地市都可以做‘参赛者’。试点工作以3年为一期,共分为3期,各地市可根据自身能力决定参与哪一期。我们将权力下放,地市入门把关权限、考核验收的初审权限下放给省级政法委。各地不必再‘跑部’前进。试点工作不求速成,稳扎稳打,不搞‘单干’,齐抓共管,形成中央、省级、地市级三级政法委共抓试点的工作格局。”
(本报记者 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