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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强化自行车路权 鼓励绿色出行

    作者:梁相斌 赵琬微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03日 02版)

        【网言】 

        赋予自行车与机动车相同的道路通行权利,建立独立、连续、安全、舒适的自行车路权体系,减少不同车辆间的争道冲突,成为许多城市正在探索的课题。日前,北京市审议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提出:鼓励绿色出行,保障自行车路权。

        保障自行车路权,首先要科学规划城市道路,合理分配路权。如设立机动车不可侵犯的自行车专行通道,在交通枢纽、商业区周边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域等。其次要通过制定法规,依法管理。既不能允许“一辆汽车占八辆自行车位”,也不应让自行车侵占行人道路。鼓励骑行,有利骑行者身心健康,有利于城市多一些蓝天白云。要让市民树立以骑行为美,节约能源为荣的价值观,就必须赋予自行车更多路权保障。由此,才能让绿色出行方式成为人们出行的优选,让人人争当“骑行侠”成为社会风尚。

        (原载于新华网 作者:梁相斌、赵琬微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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