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他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它为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提供了根本价值遵循。在新时代,“为人民谋幸福”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群众史观的新认识。
从本质来看,“谋幸福”是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宗旨的坚持,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什么要“为人民谋幸福”。“为人民谋幸福”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既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命运的根本力量,那么自然应该“为人民谋幸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为人民谋幸福”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相继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以人为本”等理念。这些理念是不同历史时期“为人民谋幸福”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就是“为人民谋幸福”。马克思曾经说过,“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如果背离这一点,做不到“为人民谋幸福”,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所以,十九大报告指出“为人民谋幸福”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要继续为实现这一初心和使命不懈奋斗。
从主体来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共同构成“谋幸福”的主体,回答了谁“为人民谋幸福”。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回顾过去,“为人民谋幸福”是我们党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展望未来,“为人民谋幸福”既是践行我们党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我们党事业进步的保证。中国共产党人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当然,这一初心和使命的完成离不开作为主体的人民自身。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说:“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就深刻回答了共产党人“依靠谁、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从这一观点可以看出,人民的幸福是共产党带领大多数人一起谋来的,是党群合力的结果。
从对象来看,中国人民是“谋幸福”的对象,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人为谁谋幸福。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谋幸福,那么如何理解“人民”这个概念呢?“人民”这个概念既是集体概念,也是个体概念,是群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的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他强调“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他把与个体相对立、相排斥的集体称之为“虚假共同体”。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在这个联合体中,个体是独立的、自由的、全面的,个体的尊严和价值是得到尊重和维护的,这就是马克思对人民的理解。“为人民谋幸福”要坚持将人民的集体性与个体性相结合,既要以全体人民这个集体为中心,也要以全体人民中的每一个个体为中心。要把“为人民谋幸福”落实到对每一个个体合理、合法、正当的权利和利益的保护上。正是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在十九大报告中,他再次强调要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从方向来看,“美好生活”和“人的全面发展”是“谋幸福”的价值追求,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什么。“为人民谋幸福”首先表现为为人民谋“美好生活需要”。抽象地谈论“为人民谋幸福”,很容易把这一马克思主义立场、这一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虚无化。事实上,“为人民谋幸福”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这种具体体现在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谋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从为人民谋“物质文化需要”转化为为人民谋“美好生活需要”,“美好生活需要”既包括人民更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也包括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要把“为人民谋幸福”具体化为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保护人民的经济利益、满足人民的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的社会福利,建设优美的生活环境。“为人民谋幸福”也体现为对共产主义终极目标的追求。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可以说,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因此,“为人民谋幸福”自然应该落实为不断推动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这一观点,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的方向。
从规律来看,发展原则和渐进原则是“谋幸福”应该遵循的原则,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人如何“为人民谋幸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所以,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之所以强调继续推动发展,是因为人民幸福的基础是发展,物质的丰裕不一定会带来公平、正义,但发展不足、物质匮乏往往伴随着矛盾、冲突和不平等。人民幸福是现实的幸福,马克思就说“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而到现在为止取得的一切自由的基础是有限的生产力。”所以,要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作为人民幸福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幻想脱离实际的幸福。十九大报告就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人民幸福没有止境,“为人民谋幸福”也没有止境。
(作者:李双套,系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