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听说宪法,是我爷爷告诉我的。我爷爷出生在广西大石山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颁布那年,18岁的爷爷,第一次走出了大山,他考取了县高中,三年后如愿以偿考上师范大学,成为一名人民教师。爷爷告诉我,是宪法保障了公民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才使得他这个大山里的孩子能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从此宪法在我心中播下种子。
我第一次阅读宪法是在我小学三年级。那时我遇到一位“霸道”的女同桌,时常被她欺负。后来我忍无可忍,跑到学校图书馆借阅宪法,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顿时有了“尚方宝剑”,奋笔疾书一张“诉讼状”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哭笑不得,但是没有嘲笑我,而是告诉我,他会“依法”处理的。结果从第二天起,那位“霸道”女同桌就变成了“温柔”女同桌。从那以后,我对宪法多了一份亲近,宪法的知识也在我心中发了芽。
我第一次向别人宣讲宪法是在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和我结对子的贫困生小庞同学萌生辍学的念头。我想到了宪法里有一条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我给他回信说:“接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不仅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现在,小庞同学和我一样进入了初中,接受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
而让我深刻领悟到宪法和法治的力量的,是今年我参加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为了参加知识竞答,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对宪法逐条学习领会。薄薄的宪法向我展现出中华民族厚重深沉的底蕴,138条法条字里行间体现着母亲般的关爱和父亲般的引领。在辩论赛环节,我的辩论赛首秀,让我直接感受到了宪法的精髓,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维护着我们的权利。在广西队的主题演讲中,我们身着壮乡传统服饰,自豪地告诉大家:“我们的壮族自治区,正是依据宪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规定而成立的。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在宪法治理下的壮乡将更美丽。”——这些,都是我在这次活动中学到的和感受到的。
我的家庭教育开启了我学宪法的大门,我的老师引领着我走上了学宪法的道路,而这次活动为我学宪法提供了一个提升的平台,让我成为一个宪法知识的宣传者,成为一个宪法精神的获益者,我的人生之路,将在宪法的陪伴下走得更远、更宽、更稳。
(作者:李明威,系广西南宁市第二中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