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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7日 星期二

    蒋颖荣(中国伦理学会理事,云南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

    民法典编纂需要道德资源的支撑

    作者:光明网记者 周明艳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7日 06版)

        ■专家点评

     

        程啸教授结合民法典的编纂,列举我们日常生活中诸多生动和鲜活的案例,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透过民法认识、理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窗口。

     

        第一,民法的立法精神和司法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一部好的民法典,一部能够得到全体公民自觉遵循的民法典,一定是充分贯彻了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和公序良俗等道德原则的法律体系。民法是调整民事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处理好民事法律关系,是从法律的视角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路径。因此,了解和关注民法典的编纂,不仅可以知晓并维护公民的民事权利,也是公民履行与权利相对的法律和道德义务的需要。

     

        第二,良法是国家善治的前提。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公民对国家法律制度合理性的认同是关键。民法典的编纂以及对现有民法的修订,都需要道德资源的支撑。在我国建立现代法律制度、走向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我国传统礼制文化,赋予法律以道德性的文化基因,将道德文化更好地体现在立法理念、司法程序之中,从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光明网记者周明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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