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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8日 星期一

    让法官检察官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司法改革的重庆故事

    作者:本报记者 李宏 张国圣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8日 10版)

        【关注】

     

        2015年9月,重庆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及黔江、渝中、荣昌、梁平四区县的法院和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近一年来,各试点单位完成了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选任,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正朝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稳步迈进。

     

        预留员额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

     

        员额制改革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石。试点中,重庆严守中央确定的39%的员额比例红线,完成了首批员额制法官、检察官遴选,共遴选员额法官250名、检察官161名,分别占试点法院、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1%和28.2%,比中央确定的比例低8至10个百分点。

     

        “这在全国来说也属于较低的比例。”重庆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杨洪广告诉记者,入额的司法人员,都必须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不一次性把员额比例用完,为今后增补检察官及全市统一调配使用员额预留空间。

     

        “有的同志当了一辈子法官,改革后不再是法官,没有审判权了;也有的年轻人,尽管很能干,但因为审判实践经历不够,也不能入额。”重庆渝中区法院院长张立介绍,渝中区法院作为重庆主城唯一进行改革试点的基层法院,通过改革,既要让优质的审判资源发挥出来,又要做好安抚“一老一少”的工作,向大家讲清利弊,说明规则,得到大家的理解,让全院人员真正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支持者。

     

        入额法官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

     

        改革以来,试点法院和检察院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了新型办案组织,确保入额法官、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试点法院院领导、庭长办案数量已达同期结案数的三分之一。

     

        “作为院长,我现在的办案量是法官人均的20%。”张立认为,司法责任制落实后,改变很明显。“以前我们法院虽然有120名法官,但事实上并不都在一线办案。改革以后,入额的法官只有67个,但全部都在办案。改革前,院、庭长不怎么办案,现在院、庭长都回归一线来办案,这就把优质审判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出来。”

     

        数据显示,司法改革启动以来,重庆全市五个试点法院的院长、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约1.5万件,占同期结案数近33%,成为名副其实的办案主力。

     

        去年,经过遴选,渝中区检察院的李鹏顺利入额,成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我很珍惜入额的机会,现在一般案件决定权掌握在员额内检察官自己手里,不再层层审批,办事效率非常高。作为检察官,我们履职时荣誉感很强,动力很足。”李鹏说。

     

        信息化让司法权运行“全程留痕”

     

        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权力不断下放,如何加强监督、防范司法腐败?

     

        放权不等于放任。重庆法院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司法权运行“全程留痕”。依托“重庆法院综合管理平台”,全市三级法院所有法官、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共用一个工作和管理平台,共享“重庆法院数据云中心”。

     

        记者走进位于重庆高院的重庆法院数据云中心。全市法院收案结案情况、结案方式等审判业务动态数据,每三分钟更新一次。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可以实时了解全市三级法院的办公、办案情况以及重庆的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司法改革好不好,最终还是老百姓说了算。我们通过信息化为落实司改开辟了新路径,让监督更有力、更规范、更阳光,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重庆高院副院长黄明耀说。(本报记者 李 宏 张国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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