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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8日 星期一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熊辉 吴晓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8日 10版)

        【法学讲堂】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就要求广大干部要不断提高依据宪法法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从而更好地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顺利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法治思维主要是指人们在法治理念基础上自觉运用法律规范、法律逻辑和法律精神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行为实践,是人们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的方式。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破解发展难题、协调解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的发展理念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凝聚改革共识 推动改革深化

     

        改革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全面深化改革不仅要破除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多年积累下来的痼疾,而且要打破已经固化的利益格局。为此,全面深化改革就必须学会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只有将凝聚了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于改革的统一思想意志和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成为人们遵循的制度和规范,才能增强改革的权威性和推动力,从而确保改革措施有效落地执行。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推动改革深化,就必须在改革实践中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理念,始终坚持依法维护、保障和推动改革,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关于改革的各种阻力。同时坚持凡属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重大改革举措都依法获得授权并有序进行推进,没有得到授权的就不应盲目超前推进。要把法治教育和加强改革宣传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动员人们加强对改革合法性的了解和支持。不断加强改革队伍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破解发展难题 规范发展行为

     

        法治与发展是正相关的关系,其所确立的稳定性制度框架和可预期性的行为规范,无疑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在经济新常态下,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都需要借助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普遍性的法治予以推动和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与科学发展具有内在联系。面对“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规范发展行为,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既是尊重科学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规范发展行为,应加强有关发展的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完备的法规制度是解决制约持续健康发展问题的基础。按照新的发展理念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我们自觉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用法治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不断建立健全符合发展规律要求的法规制度,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协调化解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发展总会伴随着利益的调整与变动,同时也必然会产生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法治是协调利益、保障权益的基本依据,也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有效手段。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集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而为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势在必行。法治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对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以及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在全社会营造崇法用法的环境和氛围。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自觉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努力把依法用权、依法办事转化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坚持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不触碰,模范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同时要求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群体,在出现利益纠纷和矛盾冲突时,既注意用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问题,又注重用法治手段和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

     

        只要全社会都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服从法律,人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法治之风必然蔚然形成。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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