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月12日电 记者张翼12日从长春海关获悉,2015年,长春海关提出的12项税则修订建议,有4项建议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内容涉及高铁生产商品1项,汽车生产商品3项。这4项建议的采纳,将给高铁和汽车企业年节省生产成本4亿多元。
中车集团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孙景明部长算了一笔账:仅高速电力机车牵引变流器这一项税率的调整,今年就可为企业节省生产成本1300多万元。优化税政服务,落实结构性减税措施,使中车青岛四方、中车唐山轨道以及中车青岛四方-庞巴迪等国内另外3家高铁制造企业同时受益,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加快发展,我国高铁更好地“走出去”占领国外市场。同时,对于吉林省的支柱型产业——汽车生产企业来讲节省生产成本更多。今年继续按6.5%的暂定税率实施,预计将给汽车企业节省生产成本4.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