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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音乐评论的价值与责任

    作者:娄文利(解放军艺术学院音乐系副教授、博士)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2日 07版)
    娄文利

        传统意义上的“音乐评论”是建立在人类音乐审美实践基础上的一门理论学科,其研究对象多集中在“专业音乐”范畴,作者多为从事音乐学和作曲技术理论研究的专业音乐工作者。互联网时代,音乐评论对象广泛化、读者群体多元化和社会影响全面化,音乐评论家们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社会价值与责任。互联网时代,音乐评论家大有可为。首先,评论对象的广泛化和读者群体的多元化使专业而及时的音乐评论成为迫切的公共文化需求;其次,音乐评论具有极强的专业性,长期的艺术熏陶和专业训练使音乐评论家不可替代;第三,互联网惊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为音乐评论带来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机遇,用文字形成战斗力和公信力成为可能。

        如何担负起音乐评论家的社会责任?一,主动学习网络时代的新知识、新技能,打通技术路径;二,放下身段,打破专业音乐与群众音乐的藩篱,用深入浅出、观点鲜明的美文发表专业的评价,完成艺术评论审美、识美、鉴美、宏美的文化使命;三,重视人文素养和政治素质的提高,坚持正确的价值观,评论家手里的笔就是生产力,“评什么”很重要,但“怎么评”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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