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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舞蹈评论要有“的”放“矢”

    作者:许锐(北京舞蹈学院舞蹈学系主任、教授)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2日 07版)
    许 锐

        当今,无论是舞蹈创作还是舞蹈评论,都存在两个误区:一方面是对舞蹈的审美常常停留在形式与感官层面。有很多评论偏于比较空洞的感想层面和技术层面,不乏大量的宣传式的“吹捧”,却不对舞蹈的生命情状进行深入探讨。另一方面是舞蹈常常被抛离自身的艺术语境进行误读或过度解读。例如对舞剧剧本的审查常常限于文学的理解而背离了舞蹈的逻辑。例如一些评论拼命在舞蹈中寻找并不应该由舞蹈来承载的东西,却忽略了舞蹈的表达内核与特征。当舞蹈不断被问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人们反而忘记了直观地去寻找舞蹈本身的审美“感受”。舞蹈评论需要有的放矢,“的”是深入舞蹈的本体,“矢”是遵循舞蹈的逻辑与规律。这需要舞蹈人自己的努力,也需要更多文艺评论家对舞蹈的“通达”。人们因为表达的需要而创造了文字语言,然而我们也不要因为文字语言的存在而放逐了身体,放弃了用身体去感知世界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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