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阅兵良好的空气质量让人们享受到了蓝天的美丽。如何让蓝天常在,让人民群众的期待变为现实?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大气法》),对此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潘岳表示,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记者:此次修法的亮点在哪?
潘岳:新《大气法》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通篇都是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的,其中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正是此法的最大亮点。
另外,《大气法》修订充分体现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整个过程完全开放,听取公众意见贯穿始终。以“公开”为例,新法中要求公开的有11处规定。
如新《大气法》明确要求,制定标准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约谈地方政府的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建设单位新建项目的环评文件、重点区域内的大气监测信息和源解析结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突发重大环境事件监测信息等都要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方便公众举报,并反馈举报处理结果。
记者:新法如何让环境质量改善与老百姓的直接感受相一致?
潘岳:修法过程中,很多环保专业人士认为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但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考核质量改善比考核总量减排便于公众监督,这完全正确。新《大气法》已经吸纳了这些意见。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检验环保工作的唯一标准,环保部门需要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改进考核方法,直接回应公众的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
一是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影响大气质量的因素很多,改善大气质量要全防全控。要从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
二是既要抓区域总量减排,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目前企业排放超标相当普遍,强化企业排放必须达标是基本要求,假如企业排放达标而区域环境质量仍然超标,那就应当实行总量控制。
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业企业等固定源外,对于机动车船等流动源和农业面源也要严格控制其污染物减排。
记者:如何让“APEC蓝”“阅兵蓝”成常态?
潘岳:现在公众无不怀念“APEC蓝”与“阅兵蓝”,同时也无不忧虑蓝天易逝,“好景难常”。良好的环境质量既要各级政府勇于担当,也要环保部门监管到位;既要企业改变生产方式,守法达标,也要公众转变生活方式,人人参与。同呼吸、共命运,大家一同携手留住美丽蓝天。
修订《大气法》,大家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有责任积极建言献策。希望社会各界不仅关注大气法的修订,也要关注今后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不仅关注立法,也要关注法律的实施,再好的法也要看能否真正执行到位。
(本报北京9月7日电 本报记者 叶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