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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港航联通法律保障至关重要

    作者: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 初北平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08日 08版)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旨在促成中国与丝路各国互联互通、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的发展目标的实现。在这一目标实现过程中,中国与丝路各国间的投资、进出口贸易,无论在结构及数量上均将全面升级。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物流绩效指数涉及6个分项指标:海关效率、物流基础设施质量、国际运输便利性、物流服务能力、货物可追溯性、货物运输及时性。这6个指标分别指向了港口、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及信息化程度,多式联运的效率,海关及边境监管机构的通关效率等方面。这些指标汇集在一起实质上指向了进出口贸易中港口(铁路、公路)与航运(陆运、空运)之间互联互通的绩效评价。

        在实现港航互联的优良绩效以促进贸易与投资的发展进程中,法律制度的构建及保障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涉到国内规范港口、海关通关、多式联运的法律规则及制度的完善,也关涉到未来我国与丝路各国在港口、海关通关、多式联运等方面的双边、多边条约规则的运筹。因此,我们需要在“港航投融资、海陆联运、港口自动化统一规则、电子通关商检、港口国监督”等法律制度构建及保障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立法及参与国际条约的谈判与签订等方面提供理论支撑。

        在国内法及国际条约实施的过程中,将会出现许多的法律问题及法律风险。我们通过上述研究,能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及风险的预警、控制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维护国家利益及我国企业的利益,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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