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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要明确“海丝路”的历史文化内涵

    作者: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韩庆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08日 08版)

        历史与文化是社会发展的基石。结合当前我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如何增进我国与“海丝路”沿线国家的政治互信、经济互利、文化交流与融合,从而调动沿线国家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历史是当代各国增进互信的基础。在地理大发现之前,我国在中外交往中长期扮演着重要角色,与地理大发现之后一些国家的“暴力”与“掠夺”截然不同,“和平”与“共赢”是当时我国中外交往的核心体现。我国带到“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紧俏商品,如丝、茶、瓷等,降低了这些商品在当地的价格,改善了当地人民的生活;同时,又大量带回当地土特产,促进了当地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些历史事实无疑是推动新时期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坚固基石。

        历史上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内涵对新时期各国文化互通可以起到促进作用。我国历史上发展海上丝绸之路,除了在经济领域与各国友好贸易之外,还构建了我国海洋文化的“跨国越界”体系,即尊重不同文化传统,尊重不同民族宗教信仰,其核心价值理念就是提倡“和而不同”,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中国应为海上丝路的顺畅通航提供有力保障。在战略学和历史学视角下,海上丝路的通航保障问题,离不开安全可靠战略环境的支持。“海丝路”沿线国家众多,因历史、民族、宗教、文化、地缘等问题,关系错综复杂,可能会对我国国家利益以及“海丝路”沿线国家整体利益造成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我国应该在维护“海丝路”沿线国家共同利益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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