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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让法治阳光普照校园

    作者:储朝晖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6日 09版)

        经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的法治教育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与社会对法治的需求相比相对滞后,尤其是未能真正进入课堂教学主渠道,缺乏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出版的《中小学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丛书》试图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建设,是一项有积极意义的探索。

        中国法治教育进课堂已有一百余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中就有《公民须知》一册,可谓中国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教材的肇始,后来由于诸多历史原因未能延续下来,导致中国法治教育长期未能深入有效实行。

        当下,校园内外的法治问题还比较突出。校园侵害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不少学生受社会恶习的影响,遇事用拳头说话、意气用事的现象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整治,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卫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少人对法治教育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一般人理解建立法治社会就是建立一个公民守法的社会,只需向公民灌输法律知识,让公民遵守法律条文即可。但事实上,这只是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非充分条件。

        众所周知,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因此,真正全面的法治教育需要让学生明白自己的责任和权利,既包括道德教育、守法教育,也包括权利教育以及如何行使自己权利的教育,讲清依据《宪法》公民应该享有什么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法治教育进课堂以后,当然需要增长学生的法治知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下应试教育较为严重的情况下,还需要防止法治教育变成知识教育,即仅仅局限于增长法律知识。此套《法治教育丛书》引用了一些法律条文,设置了一些情景,引入了一些鲜活的案例,既有对学生遵守法律的要求,又引导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还涉及学生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如何寻求司法救助等。所以,实际教学当中一定要着眼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锻炼学生的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解决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法治教育最为迫切的需要是与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密切结合起来。大量案例分析表明,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自我控制能力弱、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贪图享受等。这些都与长期以来学生总是被动受管,自主管理能力未能得到发展,依赖性强等直接相关。在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制定规则,如何监督规则的实施,如何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利边界,如何与他人协商达成共识,如何进行共同治理,如何防范校园侵袭等一系列问题,唯有在生活实践中解决了这些问题,有了这些生活经历和体验,才能具备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识、能力与技巧。

        调查表明,在学校生活中,自主管理能力较强的学生进入社会就能更切实地遵纪守法,理性应对各种问题,远离犯罪;而在学校进行严格管理、封闭管理的孩子,进入社会时由于缺乏自主管理的经验、能力和技巧,违法犯罪的比率则会大大提高。自主管理能力较强的孩子把人际问题化解在校园内的相处过程中,自主管理能力较弱的孩子则可能把问题带到社会中。从建立法治社会角度看,无疑有必要增强校园内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

        学校法治教育当立足校园,服务法治社会建设,让法治阳光普照校园,更应将其作为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深入持久扎实地向前推进。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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