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温源)当前企业兼并重组日趋活跃,国内企业“走出去”步伐逐渐加快。为更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银监会对2008年出台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近日正式发布。
修订后的《指引》放宽了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条件,主要调整包括:一是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二是适度提高并购贷款比例,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三是适度调整并购贷款担保要求,将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并购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并购项目风险状况、并购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担保条件。
银监会表示,将继续鼓励商业银行积极稳妥推进并购贷款业务,引导其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产能过剩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力度,推动有竞争优势的境内企业“走出去”,促进提升行业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