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税费,小微企业获得了“减税降费的大礼包”。“好的政策必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表示。
受惠幅度前所未有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到2017年12月31日为止,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项政策相当于对小型微利企业只实行10%的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告诉记者。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25%。去年,凡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10%的优惠税率;减税新政实施后,凡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均享受这项政策。同时,从2015年开始,小微企业失业保险金缴费率也将从3%统一降到2%。
2014年,政府有关部门共安排116亿元用于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科技创新等。2015年,在财政收入增速不断下降、支出刚性压力丝毫未减的情况下,仍然按照116亿元安排。
“这个优惠幅度是前所未有的。这对于小微企业增加现金流、增强抗风险能力、降低经营过程中的财务成本,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史耀斌强调。
减税降费释放怎样的信号
初步计算,以2014年12月31日这一时点的数据计算,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数量是246万户,减税额将达100多亿元。“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显现之时,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费不仅具有实际意义,也显示出了一个信号,就是国务院非常重视进一步促进结构优化和经济的平稳有序增长。”史耀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统计,小微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大概占每年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数的70%以上。“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是创造就业的主渠道,是创新的重要源泉。特别是目前经济转入新常态,促进结构调整、结构优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微企业有着不可替代的、非常重要的作用。”史耀斌说。
到目前为止,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调整已经是第四次了,即2010年、2011年、2014年、2015年四次调整,足以显现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同时,2014年将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这项优惠政策也大大减低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2014年,仅仅是降税减费,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就达到1000多亿元,其中税收大概是600多亿元。”史耀斌说。
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潜力
史耀斌透露,财政部正在研究创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和生存状况,将进一步研究采取优惠政策,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通过财政资金直接支持,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小微企业的潜力。
解学智告诉记者,为了将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将做好五个方面的事情:一是及时下发文件,使纳税人在今年第一个申报期就能享受到新的优惠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其他宣传媒体,包括税收征管一线人员入户服务,使这项政策家喻户晓,让所有小微企业都知晓政策内容和可以带来的好处、办理的方式、流程。三是及时修改申报系统。同时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备案程序,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四是修改相应纳税软件。小微企业通过纳税软件申报纳税时,会有一个提醒,提醒他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同时可以帮助他来计算优惠政策怎么减税。五是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办。对税务机关办理小微企业减免税工作明确了限时办结,限时三日内办结。
(本报记者 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