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强调“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环境压力和环境风险如此巨大的当下,建议国家对生态补偿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尽快全面推行。“从2005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列为年度工作要点,但由于缺少法律的硬约束和国家统一的强力部署,生态补偿进展缓慢。”
记者:生态补偿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探索,2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进展缓慢?
潘碧灵委员:生态补偿管理体制涉及面广,综合性的管理部门有发改委、财政、环保等,专项生态补偿管理部门有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现在各部门之间缺乏整体协调,综合管理谁来牵头也不是很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和管理的要求也不是很明确、严格,严重影响了生态补偿工作的推进和开展。目前,我国还没有生态补偿的专门立法,现有涉及生态补偿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多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你对生态补偿制度的改革有哪些具体的建议?
潘碧灵委员:首先,国家需要尽快对生态补偿做出整体部署,出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要加强立法,搞好顶层设计。
其次,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对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资产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进行生态补偿的先后顺序,将有限的补偿资金合理分配,提高补偿资金的利用效率。再者,生态补偿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增设相关科目,并尽量提高补偿额度。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中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机制,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征收力度。完善森林、草原、水、海洋等各种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加大各种资源费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研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适当调整税负水平。适时开征环境税。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筹集力度。(本报记者 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