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灭火战斗,到抢险救援;从清剿火患,到苦练精兵。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令人称道。
11月9日是我国的消防日,今年消防日的主题为“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火灾易发、多发,一再挑战着人们敏感而脆弱的神经,生命瞬间消逝,财产遭受重创,教训十分深刻。
吸取教训,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然而,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单位不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设施不到位、不达标;部分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堵塞消防安全通道,损坏消防设备,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为火灾发生埋下了重大隐患。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根治上述乱象,还需运用法治方式,坚持依法治理。要加强立法惩戒,对破坏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完善法律法规,督促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使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成为自觉行动。
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避免执法过程中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这就更需要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继续深化法治消防建设,创新消防执法方式,落实网上执法与执法公开,建立健全“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消防执法职责制度,细化消防执法监督、窗口建设标准,将依法治理作为一项原则贯彻到消防各项工作,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清剿火患、健全消防法规体系、修订执法制度、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体现了公安消防部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火患治理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共筑平安和谐的责任担当与行动自觉。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号角已经吹响,蓝图已经绘就。依法治理消防工作,用法治方式上紧消防“安全阀”,才能更好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