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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治学以《易》为极归 治《易》以一家易通全体

    作者:国际易经学会台湾总会创会理事长 徐芹庭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1日 06版)

        我认为研究《易经》,最好是从明代梁山来知德《周易集注》读起。我在1968年撰《易来氏学》,以为学问的基本。《周易集注》有象数、理学、史学、图书、占筮,最为完整。由此入门,可以上窥汉宋象数、图书二派六宗之学,下启无穷之新知。

        来知德以二十九年之精研成《周易集注》。该书探汉象之精义,研宋理之英华,广取先儒之说,多至三四十家。而二派六宗之精义,于兹兼备。因此来氏之易,实兼备众家之长。此其一。

        孔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以圣人之言,验之古今易家,其兼备圣人之道者盖寡,而专明一义者实繁:王弼、程子,则专尚夫辞;朱子《本义》,则务明于占;而汉儒之注,多明象义;虞翻之书,与汉上易说兼取变义。唯来氏之注,辞变象占,四者咸具,而圣人之道广备,实有以兼包诸家之易,而高出众注之上也。此其二。

        《易》之为书,穷天地造化之理,以明人事者也。自孔子以《十翼》赞《易》,其理益著,后学遂有准的。先儒多以为,凡本于《十翼》以解经者,为易学之正传。详玩来氏之书,其言多本之《十翼》,穷极天地造化之理,而归本人事,诚为千古易注之正宗也。此其三。

        夫《易》者象也,此理屡见于孔子之传。汉儒于《易》,多言象数,而来氏书中,亦详明象数。且来氏言象平易近人,上之可为初学通象之津梁,下之可从此究汉易之精要。此其四。

        宋儒之解易,多参以理学,兼及图书、理学之要,在严人欲之大防,而申天理之至公。来氏既遍采图书,又本圣人贞一之正道。而于天理,更多所挥,多所阐述。故读其书者,可明理学之精义也,君子足益其贤德,而小人可化为君子。此其五。

        夫经者,常也。群经所述者,皆天地之正理,人事之极则,而恒久不变之至道也。故其大义,往往相通。来氏之注《周易》,既博取诸子百家与史集之书,以为旁证,亦直采群经,以互见其精义,故尤能与群经相发明。夫读书而能融群经于胸襟,斯亦为学之极有成者也。而读来氏之书,能有是益。此其六。

        来氏之注经,既从《尔雅》之《释经》,又求本意于《说文》,间亦用汉儒注经之例。此甚为笃实,而弥足征信者也。此其七。

        中者,不偏之正道也,皆《易》之精义也。孔子赞明《易》道,兼述时中之旨。故孔子时行则行,时止则止,而可以仕则仕,可以久则久。来氏述明时中之教,合于圣人之旨,徇足为后人取法者也。此其八。

        有是八者,可知来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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