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有差异的,因而人有的具备正义的德行,有的不具备。柏拉图的《理想国》开篇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正义者和不正义者谁活得更为幸福?换言之,正义能给人带来什么?
古希腊诡辩哲学家色拉叙马霍斯回答说:“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这句话也就是说:带给强者利益的属性就是“正义”。
人类既往的历史证明,强者获利并非是与“正义”相关的过程。相反,政治强权、经济强掠、社会关系中的专制强暴等等,往往应判为不正义。然则色拉叙马霍斯的命题,虽然悖谬,却又确乎道出某种“事实如此”,不正义者比正义者活得要好。
柏拉图及其师苏格拉底,则既想证明正义者自身非利益的本质,又想说出正义者终归是“活得最好的人”。但这似乎是个“两难”。
苏格拉底疾呼:“你以为这是件小事吗?它牵涉到每一个人一生的道路问题——究竟做哪种人最为有利。”
但是诡辩家的命题坚固地立着,他高声争辩:“你想象中的牧人,把牛羊喂得又肥又壮,是为了牛羊的利益,而不是为牧人自己的利益吗?你离了解正义与不正义、正义的人与不正义的人,简直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的确,有的人为谋取利益,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有谁还在关心“正义”二字,哪个“牧人”放牧是为了牛羊的利益呢?那种遥远的人类精神的“梦想”,在今天破灭了,业已成为痴话。
事实上,历史上存在的一切正义的品格,在人性的祭坛上都是伟岸的!当普罗米修斯把正义给予人类的时候,他便已把自己作为“牺牲”奉上祭坛。孔子为行道席不暇暖,颠沛流离;庄周企盼天下宽容,却难避“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屈原投江,柳宗元遭贬,谭嗣同罹难,纵古而观,莫不如是。
善者在人性差异的交往、较量之中,往往处于被动和弱势。其何以予自身以利益,并比恶者活得更好呢?
对于正义的品质,苏格拉底、柏拉图的思辨大致有这样三点:
其一,伤害任何人(即使是敌人)都是不正义的。因为正义不是“还债”,不是“以德报德,以怨报怨”的功利行为。报复打击敌人,只能使敌人变得更坏,更为敌对。正义不具备这种品质。正义只能是它自性中的一种善良愿望,予人以德行,使其对象变好,变得富有德行。
其二,正义不是为获得自身利益。正义所产生的仅仅是支配它的对象的属性,即如医生、医术的对象是病人,其功能是这一对象的康复、痊愈,仅仅如此。倘若不是这样,便与正义不相干了。虽然在病人面前,医生、医术处于支配的或说强者的地位,但是获益的只能是其对象。世界上所有的匠工匠艺莫不如是,音乐家之于音乐欣赏者;统治者之于被统治的国家和公民,莫不是使其对象获得利益,而自身别无目的,才堪称正义。非此,那么医生的对象便不再是病人,而直接是钱财;乐曲的功能、德行,也不再诉诸听觉的美感,而直接是“挣钱的技艺”;统治者及其统治术,也不再是一个“卫国者”及其管理国家的功能手段,而是其他。这种堪称正义者的“医生”或“卫国者”,总是把他的功能、德行与其所应得的劳动报酬严格地判为两件事。
这让我想起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所说的“道德”,自身是无功利、无目的性的,才能称为道德。任何染有自身利益、目的的行为都不再是道德的。我们不能设想,一个有德行的人是为了一定目的才去帮助别人。这样的行为固然有,但与“道德”已毫不沾边了。
其三,正义之所以可能,须借助一个条件,即人和人性能够抵达永恒不变的真正知识的“善理念”世界,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医生、音乐家、卫国者。只有在这个世界里才能说,世界上的确有着多种多样不同的匠工匠艺,他们是有差异的、特殊的,有着独特光彩的存在。而不能视为单一的、无差异的“谋利的机器”。真正获得了理念世界永恒不变的真知的人,连自己的生命都肯舍弃,宁愿被“钉在高加索山上”,他还会在乎自身是否为“强者”,是否获利吗?
接下来,先哲拿出极大的理论热忱和力量,思辨证明这种人亦即正义者,“终是比不正义的人活得好”。这个证明虽然是困难的,但我想这不是别的什么原因,这恰恰是我们与“真正意义上的人”确有一段距离!
色拉叙马霍斯继续争辩:“你如果愿意弄明白:最不正义的人就是最快乐的人,不愿意为非作歹的人也就是最吃亏、最苦恼的人,那么,你就去看看这种人吧。”色拉叙马霍斯列举了无数极端不正义而获取的幸福、享乐、掠夺、占有,确实他们“不但没有恶名,反而被认为有福”。但我以为,这正是人类自诞生以来的“悖论”,而正义者不幸而又有幸,永恒地、伟岸地存活在这样一条人类生命的长河中!
(作者为甘肃省作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