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冯永锋11日从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北京市日前正式印发《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界定了原煤、粉煤、燃料油、石油焦、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十余种高污染燃料种类,计划在北京城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远郊区县10个新城建成区以及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分步骤完成禁燃区的建设。
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力表示,以上所有划定区域,从2014年起到2020年,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成后,将全面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燃用煤及制品的设施,居民取暖、炊事等也不再使用燃煤。这个要求比国内其他省市要求都严格。这是北京市主动加码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除国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外,北京市还将“除用于生物气化利用外其他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等列为高污染燃料,也为国内最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