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地处浙南沿海的浙江省平阳县迎来了历史性一刻,那堵横亘了半个多世纪的“户籍之墙”被彻底推倒。
作为浙江省户籍管理改革试点县,平阳县从8月11日起正式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转换为居民户口。从此,这里的87.6万居民,将不再因户口被划分为不同的两类人。原先71.3万农业人口的就学、择业将不再因户口被挡在城镇的大门外。
户口统一转化,落户门槛降低
从8月11日起,在平阳县公安局的户口系统中,全县公民的户口将统一转化为居民户口。
“相比过去,户改后外来人口落户的门槛会大大降低。”平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柏青表示,户改的基本方向是逐步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以后大家的政策福利逐步趋于一致。比如,以前本地居民必须在城镇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才可以落户。现在只要城镇内有住房,就可以落户,不限制购房金额和房屋面积。
在人才引进落户方面,以前名额卡得很紧,只有通过当地人事部门认定,才可以落户县城。而现在,只要是大专以上文凭,有稳定职业,并且参加社保,就可以落户。
农民原先享有的权益保持不变
根据户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平阳县实行按居住地登记的户口迁移制度,以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进一步调整完善购房落户、新居民积分制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特殊贡献人员落户、亲属投靠落户等户口迁移政策,并适当放宽该县范围内人员落户的范围、条件等。
在采访中,该县水头镇外岙村村民陈上亮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忧虑:“户改后,原本给予农业户的优惠土地政策和扶植的相关农业项目会不会被收回?农保是否会受影响?计划生育政策会不会跟非农业户口一样?”
陈上亮的担心具有普遍性,核心问题就是现在享有的农村政策待遇会不会被取消。对此,平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柏青表示,农民享受的政策将保持不变。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会对农民的集体经济利益收益权、农民土地权、计划生育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政策、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等政策进行确权固化。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将保护其原先享有的有关权益。
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
从户籍改革之日起,平阳县将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到位一项”的原则,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调整,逐步消除差距,拉平政策,实现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
具体包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政策补助,实行城乡居民统一标准发放;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政策补助,2014年按城镇标准的85%发放,并从2015年开始实行城乡居民统一标准发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依法优先保障施教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实行实际居住登记的居民分类分批享有相应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对于平阳县的户籍改革,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认为,此举响应了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过去的户籍制度造成了城乡二元的割裂,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身份划分,实现从身份制向契约制的转变,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在他看来,打破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有利于城镇化的推进和实现,也有利于社会的流动,让每个公民都可以到自己想居住的地方,去从事自己想要从事的行业,使每个人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也可以促进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发展。他评价说:“平阳此次户籍制度的改革,对于当地城镇化的发展,对县域经济社会的促进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报记者 陆健 本报通讯员 谢炳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