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政府对公共文化的投入较大,作用也比较明显。但是从文化投入这个大盘子与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来看,与其他行业来比,目前还不能满足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需求。
2013年,全国文化事业费530.4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0.38%,比重与2012年基本持平。近十年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始终在0.4%以下且不断回落,2013年仅比改革开放以来比重最低的年份(2010年,0.36%)高0.02个百分点。从增长速度看,文化事业费的年均增长速度在百分之十几,明显落后于教育(约25%)、医疗(约35%)和科技(约50%)等其他社会事业费。
一些国家的知名剧院,得到的政府补贴比例多在50%以上,如:法国巴黎国家剧院40%~66%,加拿大国家艺术中心约50%,悉尼歌剧院约60%,日本新国立剧场2008年达到75%。而国家大剧院每年获得的补贴只有25%~30%。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在文化的投入上还远远不能与这些国家相比。
文化艺术是公共文化投入的重点。艺术和娱乐不同,艺术应该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范畴,由政府公共财政来投入,而娱乐性的文艺节目,应依靠市场来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不应占用政府公共资金。西方国家认为艺术是国家的基础战略,人财物要有计划、有统筹地投向艺术,英国每年补助1500万英镑给英国皇家歌剧院,一分钱都不给麦肯托什公司,因为政府很清楚,纳税人的钱要发展那些以光明和甜美为象征的艺术去滋养大众,而绝对不是去发展娱乐。BBC电视台在英国本土不许播一分钟广告,因为政府给钱,就是希望它起到塑造国民价值观的作用。
目前的文化投入跟所有的指标都没有关系,只是概念性的,都是形容词,没有量词,很难操作,应该有一个刚性的立法层面的保障。同时,要调整税收政策。许多国家的文化艺术机构每年来自社会的赞助收入基本在30%~60%左右。而在中国,赞助文化艺术事业得先交完营业税、教育附加、所得税,不享受免税优惠。一个企业如果赞助1000万,至少要交250万元的税,所以企业没有积极性,京剧、芭蕾舞、交响乐很少或者根本得不到赞助。
再如,2012年全国税收110740个亿元,如果拿其中的740亿元作为赞助免税额能够带动2960亿元的社会赞助,加在一起就是3700亿元,这3700亿元加上政府每年的财政投入,资金的状况就大不一样了。所以以中国这么大财力,政府只要拿出几百个亿的免税额度,文化机构就能获得几千亿的赞助,这是一个特别有力的支持文化艺术发展的政策,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都是一个非常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