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间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决定了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要坚持共性和特色相结合的原则。
重庆将全市划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5个功能区域,实施差异化分类配套政策,减少区县之间的重复布局和不良竞争,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确、板块之间联动、资源配置优化、整体效能提升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这是重庆市基于自身市情,推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具体落实,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实践上的探索创新。
一是充分考虑了重庆独特的市域特征,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为一体,同时还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比较集中的区域,必须加强国土空间的统筹合理开发,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进一步强化了重庆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的战略定位。三是有助于理顺重庆市各县区之间开发秩序和功能定位,促进区县基于自身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错位发展和相互间分工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