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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05日 星期四

    浙江永康干部任用凭实绩说话

    俞文晓 潘雄芳 叶宁 《 光明日报 》( 2013年12月05日   14 版)

        最近,浙江永康密集出台考绩任用干部的“1+5”系列文件,包括《关于调整完善2013年度镇(街道、区)、市机关部门综合考核意见的通知》《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镇(街道、区)、机关部门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考绩任用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等,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为好干部、怎样使用好干部?结合上级精神,永康给出的回答是:坚持用实绩说话,让想干事者有机会,敢干事者没顾虑,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

        与以往不同,永康“1+5”干部管理新政重在“看平时、重实绩、听口碑”,通过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突出实绩考核的分量,明确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奖惩、年终考核奖相挂钩,更好实现“考用结合”。为此,该市新成立考核委员会,建立督查考核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动态考核,指标设置更加科学。按照“考绩任用法”,永康今后每年将从考核优秀单位的优秀个人中,定向选拔一定数量的市管领导干部或转任重要岗位。单位综合考核,年终分类别按3∶5∶2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等次。考核优秀的单位,在次年度干部使用中有定向选拔的推荐提名权;年度考核良好、合格的单位,则没有定向选拔推荐提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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