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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路径

    南开大学哲学院院长、南开大学当代中国问题研究院协商民主研究课题组成员 王新生 《 光明日报 》( 2013年11月27日   13 版)
    王新生

        民主有其历史性的属性。在历史上,无论是民主的理念还是民主的制度,都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其形式和内容的。因此,对于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根基和特定社会政治结构的国家来说,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根据自己的国情走出一条适合于自己的民主政治建设道路。

        中国的民主政治之路依赖于既有的社会结构所提供的现实条件。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种新的社会生活条件下,创新性地理解“人民民主”的内涵,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重要的民主形式下开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局面,意义重大而深远。

        中国的政治文化具有深厚的协商传统,这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利条件。中国政治文化的特点是重群体、重秩序、重和谐,强调“和而不同”“求同存异”,趋向于共存而非凸显竞争。在利益和价值观都日益分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把中国传统的和谐文化和协商精神从其旧制度的基础上剥离出来,在现代法治理念和制度框架下加以运用,一定会对建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所需要的公共精神和公民美德提供重要的文化支持。

        中国共产党长期的协商民主实践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种协商民主主张通过不同民族、党派、界别、群体之间的平等协商达成政治共识。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概念,并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理论创新,指明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之路。虽然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还需要更多制度设计的支持,还需要发展和完善,但它无疑是适合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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