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连续几场暴雨,让山东省邹平县明集镇邢家村郭念通的农场遭受了涝灾,800多亩玉米全部绝收。由于享受的农业保险只“保成本”,近两年的投资都付诸东流,想到明年的生产问题,郭念通忧心忡忡。跟郭念通有着同样顾虑的人还有很多。
今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目前,家庭农场在各地迅速发展,然而有关家庭农场的定位、认定、扶持政策等尚不清晰。家庭农场该如何认定?其发展面临哪些问题,扶持政策又该向何方发力?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土地流转成本高,大户融资难
49岁的郭念通,他经营的农场面积845.58亩,这些土地除了栽种六七亩的树苗,其余全部种粮。农场由他和妻子、女儿、女婿一家人经营。
建家庭农场,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郭念通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一年租赁费42.3万元,加上购买拖拉机、收割机和铺晾晒场等费用,去年一年投入资金100多万元。
这么多钱从哪里来?“之前我做沙发,攒了40多万元。女儿和女婿投了20多万元,其余的是从亲戚那里借来的。”郭念通说。
和郭念通不同,邹平县明集镇六田村刘颜玲的农场面积360亩,以种植蔬菜为主,建有60个蔬菜大棚。这些土地是她从一户户农民手里流转而来的。
谈到农场的现状,刘颜玲说她一忧土地,二忧资金。刘颜玲的土地租赁价格每亩1500元,仅此一项,一年费用就达54万元。加上盖大棚、买农资、支付员工工资,已累计投入600多万元。其中,自筹和享受县里的大棚补贴费用占了一半,其余向银行贷款。刘颜玲坦言:“农业项目效益低、收益慢,银行对这些往往不感兴趣,我没法进行抵押贷款。到目前为止只有明集信用社给协调过贷款,贷款主要由两家当地企业作担保。”
土地不集中,大户融资难成为家庭农场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目前北京周边一亩地的流转年租金已达2000元,而东北不少地区的年租金也近千元。家庭农场从别的农户租种土地,承包费如何消解是个大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郑凤田指出,对于土地来说,虽然目前我国有2亿多农民外出打工,但他们家乡的土地大部分没有闲置,在非农就业、户籍、社保、住房等都还没有解决之前,他们不会贸然把土地长久流转出去。从这个角度来看,家庭农场只能在特定地区发展,比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或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周边的城郊。但对那些远离城市、非农就业有限、土地流转比较难的地区来说,家庭农场就很难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非农就业与城镇化的速度将直接决定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而不能人为地让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超越城镇化与非农就业速度。
认定标准、扶持政策仍不明晰
当前,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市场化方向转型,是大势所趋。然而对于家庭农场,当前的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仍不清晰。
虽然郭念通经营农场已有两年时间,但是目前依然没有被认定为家庭农场。“我也申请过家庭农场,但是还没有获批,目前还是按照种粮大户来管理。”郭念通说。
邹平县农业局局长马兴无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是在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对其规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数量标准来界定,由此可能会引发政策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如政策执行、补贴标准等不好掌握。因此,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显得十分迫切。
和其他农场主一样,邹平县长丰农场主李卫东也很期待扶持政策的落地。由于贷款问题,长丰农场扩建困难。“我们流转的土地性质不是建设用地,无法抵押贷款。加上没有实体资产,抵押贷款难度很大。”李卫东说。
对此,郑凤田也表示,虽然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并不大,但不可能因此而降低农资投入成本,机械运营的成本也很高,如果家庭农场继续维持传统的粮食种植,利润就很难支付租金,最后的发展方向只能是高效农业,也就是非粮的经济作物。这样的家庭农场如果数量太大,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
“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怎么定,扶持怎样的品种,都应有所侧重。”李卫东认为,最大的扶持政策应放到带动农民致富的农场上,放到有利于保证粮食安全的农场上。
当前,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正在研究中。专家表示,今后家庭农场经过认定和注册登记后,才能够获得相关的扶持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贷款和保险等金融支持;此外,对家庭农场还应有项目支持,包括土地平整、水利建设等。
农业保险亟待完善
据农业部发布的信息,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
一边是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边却是农场保险发展的相对滞后。虽然家庭农场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但同时也积聚了生产风险,现有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和种粮补贴,在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平稳发展上,难免有些捉襟见肘。郭念通的农场遭受巨大损失就是这一问题的生动写照。“对于我们单个家庭来讲,承受能力是十分有限的,一场自然灾害就可以把我们彻底击垮,如果能有相关的保险政策,我们心里就有底了。”李卫东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发展家庭农场,需要多方面的体制改革与政策调整,通过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降低农民的生产风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庹国柱指出,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相较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确有一定的差距,但这种差距并不是保额的差距,而是保险方式的差距。庹国柱进一步分析说,美国对农场主的农业补贴分为两部分,其中农业补贴60%,管理补贴20%;而我国对农户提供65%—85%的农业补贴。美国的保障水平高,80%的保险是指全部产量损失的80%,我国则只保成本,相当于产量的30%—40%。今后我国农业保险,特别是家庭农场保险,应逐步改变这种只保成本的做法,真正使农户不再惧怕大灾大难。(本报记者 李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