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北京法院网的官微“京法网事”对大兴摔童案进行了现场实时播报,当日9时35分,“京法网事”发出以“大兴摔童案”为话题的第一条微博,至12时35分庭审结束,共发出11条实时播报微博和5张现场图片。“法庭辩论”“举证质证”“民事赔偿”等内容,引起网友的广泛讨论。次日,有媒体以此为契机,梳理了近两年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例,全国“至少有17个省份出现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例”,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并发布案件的庭审情况已成趋势。
早期微博直播庭审的著名案例,是2012年初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争夺iPad商标权属一案。对司法开放的追求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方向,逐步向它靠近也应成为一种价值追求。只不过,追求司法独立不应变形为严格屏蔽社会舆论和大众发言,将案件的审理、宣判过程密封在“专业”的空间里。实际上,拒绝大众参与和被大众情绪绑架一样可怕。
包括微博直播庭审在内的一系列司法开放行为,是“大众参与”的一种表现。说到底,再独立的司法,也存在于广阔的伦理坐标中,不可能摆脱道德视角和常识视角。更何况,在越来越重视舆论监督的当下,重大案件被媒体、公众盯着也不可避免。公开与开放不仅能自动澄清常常出现在舆论中的各种“内幕论”和“阴谋论”,而且能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同样是树立法治权威的途径。
害怕舆论牵制司法的观点,实际上隐含着两个预设。其一是“大众舆论是不可理喻的”,其二是“大众舆论和法制是对立的”。怀着这样的预设,根本无助于司法独立的实现,反而有损法治权威的树立——因为权威说到底还是一种大众共识、社会共识。司法如何在众声喧哗中保持实质和程序正义,公众如何在案件讨论中形成舆论理性,双方如何厘清各自的边界,这些都需要公开的讨论。可能在一些个案中,舆论的声音显得浮躁、非理性,但从长远来看,这仍是中国司法不得不面对的互动。
关于微博直播庭审,有专家给出了一些技术性提醒,如直播决定权应交给了解情况的法官,应向未出庭的证人屏蔽直播以免产生心理定式等。这些实践中的修正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对“独立”和“公正”的把握是在与大众面对面的探索中实现的,而保持司法独立性和开放性的张力,亦是可能达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