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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18日 星期三

    学以明志、立德、致用

    盛 飞 《 光明日报 》( 2013年09月18日   02 版)

        对于学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对党员干部来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推动工作发展,是政治责任、政治要求。

        我们党的领导者历来带头学习,重视学习,提倡学习。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任务,把学习型放在第一位,就是要求全党同志认真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把党和国家的工作做好,才能为人民群众服务好,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赞扬和爱戴。笔者认为,把加强学习作为领导干部的一种责任,重点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学以明志。这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志”是进德之基,是世界观的基石。党员干部爱不爱学习,是不是真正信仰马克思主义,不单是知识积累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是够不够领导资格的问题。党员干部要善于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自觉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去调查社会、认识社会、明辨是非,这样才能不迷失方向;要自觉把理论学习的过程作为自我解剖、自我反思、自我超越的过程,使理论水平有新的提高。

        学以立德。学习是丰富思想的重要途径,也是干部修身养性的重要功课。今日悟一事,明日懂一理,积之而成学,这既是陶冶情操的需要,也是党性锻炼的需求。党员干部要用党规国法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以致用。实践是知识的来源,任何学习都要努力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最生动的课堂,基层是最明亮的镜子。党员干部要学习群众的聪明才智、优良品格和创新精神,充实自己、教育自己、鞭策自己,不断改进作风,强化群众观点,将学习成果转化到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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