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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9日 星期五

    论点摘编

    逆向转移: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特殊机理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9日 11版)

        在标准的经济学中,收入分配被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并且强调初次分配更关注效率,再分配更注重公平。其实,在这两个层次之外,还有一种隐形的收入分配形式。这种分配发生于一些社会地位和社会资源劣势的人与社会地位和社会资源优势的人之间的收入转移,这种转移相对于再分配的公平效应属于一种收入的逆向转移。

        收入分配的逆向转移是指收入从相对低收入者向相对高收入者转移的现象。在我们惯常的思维中,为了实现社会平等,政府或组织要采取一定的分配途径将高收入者的收入向低收入者转移,我们可以把这种收入转移叫做收入分配的正向转移。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与此相反的情形,即低收入者由于其社会地位较低,或者是他们拥有的社会资源贫乏,在遇到一些通常需要用非交易方式解决的问题时,不得不通过交易的方式,从拥有他们所缺乏的社会资源的人手中用购买的方式达成他们的目的,于是,收入分配就会发生一种逆向转移。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商品化和市场化开始渗透到政治和社会领域,从而出现较为普遍的收入分配逆向转移现象,这对我国的收入差距起到了放大的作用。因此,缩小我国收入差距,必须深化改革,以加强对权力的约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完备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执行,减少收入分配的逆向转移。

        《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6期,乔榛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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