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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9日 星期五

    聚焦改革

    完善金融结构才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作者:巴曙松 沈长征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9日 11版)
    市场对影子银行体系过度悲观评价的主要原因在于其透明度不够,金融体系信息传递功能未能有效发挥。资料图片

        提 要

     

        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无论在增量还是存量上,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都占了绝对主导地位。虽然从宏观层面无法证实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孰优孰劣,从各国金融发展实践看,也没有确定的一成不变的最优金融结构作为衡量的标准。但从近年来我国金融与经济发展中反映出的问题看,需要通过发展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以及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等措施,改善金融结构,促进金融体系功能的发挥。

     

    金融结构是如何影响金融功能的

     

        自戈德·史密斯(1969)将金融结构定义为各种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并提出金融发展即金融结构变化的观点后,国内外学者对不同金融结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其中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孰优孰劣的问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但相关研究并未达成一致看法。直到1995年美国著名学者默顿与博迪提出金融功能的观点后,相关争论才逐渐平息。

     

        默顿与博迪认为,金融结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金融体系的功能;金融结构是变化的,而金融体系的功能相对稳定;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在不确定环境中,在时间与空间上便利经济资源的配置与拓展;同时为实现基本功能,金融体系具有支付清算、资金融通与股权细化、为在时空上实现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风险管理、信息提供以及解决激励问题等六大核心功能。莱文(1997)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对金融功能进行了重新解释,认为金融体系的作用在于减少由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所带来的市场摩擦,进而实现风险改善、信息获取与资源配置、监控管理与加强企业控制、动员储蓄、促进交易等功能。

     

        上述表述虽然各不相同,但实质内容却基本一致。从宏观层面看,金融体系的功能在于通过动员储蓄、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增长;而从微观层面看,金融体系的功能在于支付结算、提供投融资服务、传递信息、风险管理与分散以及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解决激励约束问题。关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的争论,实际是对宏观层面金融功能总体优劣问题的讨论,由于实证分析的局限,至今难以形成一致结论。但从微观层面看,银行体系与金融市场体系在具体金融功能上寸长尺短,各有所长。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或经济社会不同领域对金融功能需求的重心不同,在制定金融发展政策时可根据金融功能需求的重点变化或者金融功能发挥的薄弱环节,制定适宜的金融发展政策,改善金融结构,促进金融功能的发挥。

     

    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在具体金融功能上的差异

     

        从微观层面看,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在具体功能上具有明显的差异。

     

        首先,支付结算功能,主要由银行等金融中介承担,金融市场体系在这方面的功能较弱,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快速发展,但其支付结算功能的发挥离不开银行体系。

     

        其次,对于投融资功能,在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中,银行充当信用中介,属于间接融资,具有规模经济、节约成本的优点,但银行体系“续短为长”的特点以及天生的谨慎性决定了其存在期限错配劣势以及对创新创业等高风险企业的金融支持不足。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中,企业或政府的融资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实现,企业或政府通过发行债券或股票筹集资金,属于直接融资,其优点是可通过金融市场获得与其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长期资金,可以实现不同风险水平与风险偏好的投融资需求,缺点是融资的固定成本高,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只有在融资规模较大时其规模优势才能体现。

     

        再次,在信息传递方面,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中,融资方承担了定期信息披露义务,市场透明度高,金融市场竞争性价格机制可以防止价格信息的失真;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中,融资方的偿付能力属于银行的私人信息,银行体系的相对垄断地位可能会扭曲价格信息,所以信息传递功能较弱,外界难以确切掌握金融体系的风险。

     

        还有,在风险管理与分散方面,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中,实体经济的投融资行为主要通过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实现,银行作为信用中介承担了主要的金融与经济波动风险,家庭企业远离按市场定价的资产价值的波动;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中,金融与经济波动风险由家庭与企业承担,同时金融市场可为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提供丰富的风险管理工具。

     

        最后,对于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解决激励问题,传统理论认为,银行等金融中介在信息搜集和风险处理方面具有优势,可以通过信贷配给及对企业的事后监督控制风险,而金融市场在事前信息搜集、事后监督方面的激励机制较弱,难以有效地克服金融交易中的各种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银行治理结构的缺陷以及委托代理问题,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在项目筛选以及事后监督方面会打折扣,而金融市场的价格波动某种程度上会对融资对象形成较强的外部约束,特别是在其融资需求较大程度依靠金融市场的情况下。

     

    我国金融体系结构与功能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无论增量还是存量上,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占了绝对主导地位。虽然从宏观层面无法证实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孰优孰劣,从各国金融发展实践看,也没有确定的一成不变的最优金融结构作为衡量的标准。但从近年来我国金融与经济发展中反映出的问题看,金融体系各项具体的金融功能未能有效发挥,金融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从投融资功能看,一方面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超过100万亿,居民与企业存款余额超过70万亿,分别约为GDP的2倍和1.5倍,无论从历史纵向比较,还是与其他国家进行横向比较,这个比例都是比较高的;但另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各部门普遍感到资金紧缺,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是银行在特定时间节点也会出现“钱荒”。这两个方面说明,现有的金融体系投融资功能未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一方面大量资金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经济的一些领域缺乏资金。

     

        其次从信息传递功能看,我国影子银行体系不透明问题一直是境内外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从影子银行目前的资金使用以及杆杆率水平看,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而信托资产主要投资于贷款,在项目筛选与审查上执行了与贷款同样严格的审查程序,本质上属于规避金融监管与利率管制的创新,而且总体杠杆率水平不高,并不具备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市场对影子银行体系过度悲观评价的主要原因在于其透明度不够,金融体系信息传递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如果相关融资行为通过金融市场体系的直接融资实现,通过定期的信息披露以及相关金融工具竞争性的交易价格可以有效传递相关信息。

     

        再次从风险管理功能看,一方面我国银行体系吸收与承担了绝大部分信用风险与利率风险,银行信贷资产接近85万亿、债券规模接近10万亿,而保险、信托及证券基金业管理资产规模不足20万亿;另一方面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并不发达,利率衍生品市场尚未起步,银行缺少有效管理信用风险与利率风险的工具,难以向银行体系外转移或分散风险,致使金融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缺乏弹性。

     

        最后从不对称信息下解决激励约束问题的功能看,目前我国地方性政府债务问题是境内外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地方政府承担了城镇化战略推进过程中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职责,在现有财税政策及金融体系下,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向银行直接或间接获得融资支持。如果城镇化融资通过金融市场实现,比如债券市场或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一方面地方政府可获得与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长期资金,另一方面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能够反映投资者对项目的评价,反过来会约束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与项目选择。

     

    改善金融结构与功能的政策建议

     

        从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功能的发挥情况看,由于直接融资比例偏低,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滞后,导致金融结构失衡,金融体系的各项具体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在当前的环境下,需要通过发展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以及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等措施,改善金融结构,促进金融体系功能的发挥。

     

        一是放松管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体系。继续深化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放松管制,弱化行政审批,强化信息披露,建立事后问责和民事赔偿制度,夯实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基础,促进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主体归位尽责,逐步实现股票发行制度的完全市场化;加快发展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通过建立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放松挂牌上市企业标准,强化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的自律体系,建立和完善各层次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加快全国统一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扩容与发展;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促进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跨市场执法机制,逐步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

     

        二是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目前我国的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金融体系自身对风险管理与风险分散功能的需求迫切。建议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为金融体系提供有效风险配置与管理的工具。具体而言,建议加快完善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体系及配套税收政策,建立统一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平台,稳步推出国债期货等利率衍生品以及信用衍生品等金融工具。

     

        三是以新基金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培育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我国金融结构的改善意味着金融体系中金融市场的比重将逐步增加,金融工具将更加丰富,在此程中需要培育一支强大的、种类丰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为不同风险偏好与风险承担能力的家庭提供多样化的资产管理服务,实现与不同风险特征、品种多样的金融工具的对接。目前新基金法已正式实施,建议以此为契机,放松各类基金管理机构的设立或备案限制,明确税收政策,避免重复征税,通过积极引导和培育,大力发展专业机构投资者。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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