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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2日 星期五

    汽车限购,不妨从公车做起

    周俊生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2日   02 版)

        据媒体报道,7月1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了今年上半年的全国汽车产销数据。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量1075.17万辆,同比增长12.83%,汽车销量1078.22万辆,同比增长12.34%。

        上述数据表明,在上半年经济增速减缓、很多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汽车行业的业绩比较乐观,显示出市场对汽车消费仍有很大需求。但中汽协对这张成绩单并不满意,协会负责人对目前一些城市实行的汽车限购政策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限购政策不仅对治理拥堵没有什么直接作用,对治理雾霾天气也没有明显作用,是地方政府“懒政”思维的体现。

        中汽协反对汽车限购,首先是从本行业的发展考虑。肩负合理分配公共资源职能的政府对汽车实行限购,虽然有在政策范畴内行使职权的合法性,但在行政手段与市场规律的制衡关系上,合理性有待商榷。作为行业协会,中汽协反对限购政策,正是对“大政府”干预市场的不满。

        为治拥堵限购汽车,尽管可以理解,但限制什么人购车却必须厘清。现在一些城市实施的限购政策基本上针对普通消费者私人购车,这实际上构成了政府利用公权力限制消费者行使正当消费权。另外,已经购车的人可以享用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还未购车的消费者却因一纸限购令无法享受同等的道路使用权,在民众中造成了消费权的不公平。由此可见,当政府启用限购这一行政手段的时候,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早已超出权力合法性范畴。

        发展汽车工业不仅是为了拉动经济,更重要的是让民众享受发展的成果。面对一些城市交通拥堵与汽车工业发展产生的矛盾,解决的办法不应是限制民众的消费。政府在公务用车方面的支出与日俱增是客观事实,中央正在大力限制“三公消费”,限制公务用车是其中重要内容。那么,当政府用行政之手对汽车市场实行限购的时候,不妨将矛头对准自己,从限制政府购买公务用车做起。

        政府减少公务用车,特别是限制购买新的公务车,积极作用是多方面的。它将有效减少公款消费的数额,回归廉洁行政的本色;减少政府用车对道路的挤占,将道路更多地还给老百姓;减少拥堵,也缓解因排放而产生的环境污染。

        限购可以推行,但有权作出限购决定的地方政府,不妨先把矛头对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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