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国家、市场和社会等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在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作用。
作为我国组织体系最完备、综合实力最强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曾在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过重要作用。计划经济时期的供销合作社是城乡间物资流通的主渠道,为国家工业化战略、工业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后,以供销合作社为代表的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形成了符合合作制理念和市场经济取向的新体制,逐渐从“官办”转为发动农民社员共同参办,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服务和综合服务业态转变,在为农服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工业化的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离不开合作经济的力量;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后,统筹城乡发展仍然离不开合作经济的力量。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后,合作经济在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增加农村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上的作用愈加明显:
第一,合作经济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增加农村的经济资本。作为合作经济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供销合作经济立足农村,通过办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为“三农”服务,促进了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农民通过供销合作经济及其设立的专业合作社进入市场,使城乡间的要素交换更加平等。
第二,合作经济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整合,增加农村的社会资本。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单维的经济改革无法破解“三农”难题,只有增加农村的社会资本,让农民的声音更有力地传递出来,才能提高农民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的地位,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国家支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衔接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缺少平台等因素都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随着我国合作经济的组织体系越来越完备,合作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合作组织的辐射能力越来越强,利用合作优势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途径也越来越多。总体来说,合作经济可以通过对接国家支农政策、联动市场主体和农户、打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平台等三个途径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
第一,积极对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成为国家扶持“三农”的抓手。由于国家与分散农户之间的直接对接成本过高,国家的支农政策时常因不能有效到达农户而推行不力。如果借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抓手,就可以减少国家与分散农户间的对接成本,更加有效地对农村进行扶持和调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和综合开发、农村基础工程和流通设施建设、为农金融服务等领域都可以成为国家支农政策落实的助手,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经济稳定上成为国家的抓手,进而使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取得更大成效。
第二,带动农户进入市场,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市场化的载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分散的农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起来,是保护农民利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使工业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多种市场主体通过农村合作组织这一载体参与农村产业化,进而使农民获得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利润,恰当发挥了市场力量在促进农村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第三,凝聚各类资源,成为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发展的平台。合作经济可以发挥国家、市场力量之外的“第三配置”作用,弥补国家、市场在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的不足。很多农村的合作组织将农民组织起来,为农村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综合服务,为村卫生室和村级组织活动提供场所,成为社区性的综合服务平台。社会公益基金、社会公益团体等社会资源也可以与合作社联合,在农村共同发展社会事业,帮助农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新时期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服务中可以有力增加农村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在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