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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2月05日 星期二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关键

    《 光明日报 》( 2013年02月05日   11 版)

        党的十八大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战略高度,提出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要求明确权责,扩大公众参与和加强绩效评估。

        明确权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权责明确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原则。权责明确原则源于现代经济管理,指具体界定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工作范围、应负责任及相应职权,目的在于在对员工工作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明确每个部门和岗位的任务和要求,把企业中千头万绪的工作同成千上万的人员对应联系起来,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现代社会管理普遍借鉴了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正是在这一语境下,权责明确成为了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原则。它要求,凡有权力行使的地方,就要有责任,对权力的性质和行使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的同时,对相应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通过对权力实施约束与控制,以确保权力行使的正当性。社会生活是复杂多变的,在以往社会管理实践中,权责划分不是很清楚,对于有利的事情,上级部门往往会规定由自己来管;对于无利的事情多交给下级部门去管。这就造成了上下级之间关系的不顺,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实际上,很多问题发生在基层,最终还是要到基层才能得到落实。由基层政府或社会组织管理,不仅体制上顺畅,而且更容易管出成效。所以,要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由下级政府或社会组织进行管理,从而既避免管理扯皮打架现象的发生,又为管理工作的落实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离不开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纷繁复杂,政府机关因信息的有限性与自身能力的限制,往往难以对一些社会事实作出精确判断。公众通过有效参与,可以在向政府机关提供信息的同时,与政府机关共同对有关社会事实作出判断,从而使社会管理事务的决策能够在政府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达成最大共识,从而会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没有公众的支持和配合,社会管理就难以取得成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扩大社会组织参与,需要完善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与社会管理的功能。要对新型社会组织摸清底数,指导它们完善内部治理,加快提升自我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的能力。要推动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妇委会,帮助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约束。推动新型的社会组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公众投诉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引导机制,鼓励新型社会组织积极反哺社会、服务群众,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承担应尽的责任。

        加强风险评估。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因素很多,任何重大决策的出台或重大事项的实施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为此需要事前做好风险评估,一旦风险出现,即时启动应对风险预案。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由重大决策的承办部门组织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明确谁对风险承担责任。评估重大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同时,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不能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为了短期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不能为了一方面的利益而损害多方面的利益。评估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要组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开展广泛调研,充分听取涉及利益群众的意见,最后形成综合评估意见。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教授 吴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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