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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26日 星期六

    网络民意如何释放“正能量”?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26日 06版)

        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达到54.7%,超过42%的世界平均使用水平。

     

        伴随着网民数量的急剧增长,我国的传统话语权格局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表现在:传统话语主体地位有所下降,勃然兴起的网络民意开始通过更为开放的表达渠道彰显其独特的影响力。而与此同时,由于表达主体的多元化,网络话语权遭到滥用和质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何通过有效机制合理引导、释放网络民意的“正能量”,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

     

        话语权转移:网络时代表达主体多元化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新技术的出现,让“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悄然来临。网络在极大拓展民众表达渠道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公共话语权的实现。

     

        “过去传统话语权主要集中在政府官员、媒体或意见领袖等精英群体中。互联网兴起后,话语权呈现出自上而下的转移趋势,由精英群体转移到普通民众手里,为其提供了更为开放和宽松的表达空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王润泽说。

     

        随着话语表达的主体日益多元化,网络民意正彰显出其独特的影响力。过去的一年,从“表哥”杨达才到“房叔”蔡彬,网络反腐和网民监督的力量正在日益显现。上海交通大学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舆情网联合发布的《2012年微博年度报告》指出,2012年广受关注的15起真实的网络反腐案件中,通过微博举报的共有6起,占40%,其余9起案件中,虽然微博没有直接充当举报平台,但正是由于它巨大的转发量,对案情的推动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网络监督也打破了传统话语权格局中的议程设置,有效推动了公共政策的出台。2008年南京“天价烟局长”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2009年云南李昌奎强奸杀人案改判死刑、2011年甘肃校车事件引发有关部门重视并最终制定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这些事件均是经过网络酝酿、发酵,从而引起网民乃至全民的大讨论,再到政府层面作出反应。

     

        国家信息中心网络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施洋认为,网民话语的自由表达,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事态发展与社会塑形,“应该把互联网看作政策制定者进行社会调查的一种手段,或是采纳、吸收和研究民意的一种方式。”

     

        尴尬凸显:滥用、质疑情况时有发生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中,网络民意往往泥沙俱下,存在着一些尴尬。

     

        快速、碎片化的表达机制下,由于缺乏适当约束,网络民意表达很容易失去方向,丧失理性精神与逻辑判断,公共话语权遭到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近年来,虚假爆料、网络约架、非法人肉搜索等事件频繁进入公众的视野。来自《2012年微博年度报告》的数据显示,网络反腐事件中虚假和夸大的情况确实存在,2012年通过网络举报的24起反腐事件中,有9起经调查确认为失实。另外,非法人肉搜索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个人隐私遭受侵害的案例也频繁出现。

     

        王润泽认为,作为信息发布的平台和传播渠道,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社会地位不容置疑,正因如此,传播者就应对其表达负责,“当用网络来进行传播时,你就是一个公众人物。利用这个公共平台做任何信息的发布或宣泄时,都要对自己的话负责任。每个网民要珍惜自己的网络话语权,要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努力增加自己的诚信度,而不是恶意破坏或人为透支自己的信誉。”

     

        此外,鉴于网络表达渠道的顺畅度和信任度不高,网络民意的有效性也时常受到质疑。许多网民认为,他们在网络上的话语虽然能够对社会舆论产生影响,但却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和改变事态,部分语言还可能带来麻烦甚至人身伤害。

     

        合理引导:有效释放网络民意“正能量”

     

        毋庸置疑,网络民意表达是把“双刃剑”。时下,一些大型公共事件发生后往往总是最先现身于网络,一旦有关部门无法对此及时作出反应,新闻媒体没有及时报道跟进,网络谣言很容易甚嚣尘上,由此引发公众对于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如何在互联网时代合理引导、释放网络民意“正能量”,已成为社会管理部门的重要课题。

     

        对此,于施洋认为,不应把互联网当作洪水猛兽,而应把它看成手段和朋友,要有正确使用和驾驭互联网的能力。“政府在合理引导网络表达的同时,应该积极转变姿态,变被动为主动,要学会利用网络民意来提高政府管理的能力。”于施洋说。

     

        “每一项技术的变化与发展,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存在一些弊端,这属于正常现象。”王润泽认为,“谣言永远比真实信息传播得快,这是网络环境下与生俱来的尴尬。但是,社会的发展有一个自我调节的过程,只要辅以合理的行政管理与引导,我想就能将可能带来的危害降至较低。”

     

        她还建议,新媒体环境下,有必要建立顺畅的民意表达机制,引导网民理性表达。在信息失实的情况下,媒体应抢占“第一落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这不仅是媒体生存之道,同样也是公共事务决策者化解危机、尊重民意的有效手段。此外,有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真正释放网络民意的“正能量”。

     

        (通讯员 周 青 邢文博 光明网记者 张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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