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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0日 星期四

    国有文化企业发展趋势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0日 16版)

        作为国有经济的一支新生力量,大多数国有文化企业成立的时间不长,经营规模不够大,竞争实力不够强,尚处于成长培育期。展望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的前景和趋势,引导其尽快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是十分必要的。

     

    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的集约化

     

        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来自中小文化企业,但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方向以及整体实力则取决于骨干文化企业。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协作的分工协作体系,是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由于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以及文化资源尚未与资本市场实现有效对接,文化企业的规模都不够大、竞争实力都不够强,即使掌控稀缺资源的国有文化企业也难以做大做强,难以形成文化产业的“旗舰”或“航母”。随着文化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面对人民群众快速增加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迫切需要一批骨干文化企业。与此同时,文化产业发展已进入与科技融合的新阶段,文化企业要集成应用新技术,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活跃于国际文化市场的文化企业,都是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巨无霸”。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角度看,也需要一批骨干文化企业。

     

        如何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应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依靠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流动,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引导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培育一批文化产业的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当前,特别需要把组建若干家中央文化企业集团公司作为重点,推动中央文化企业尽快上市壮大实力,通过并购重组等多种手段,推动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引导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的国际化

     

        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战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升,企业海外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扩大文化对外交流和贸易已迫在眉睫。与此同时,大力发展文化对外贸易,对于提升国内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般而言,在文化贸易的初期,重点是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当文化贸易发展到一定程度,文化企业积累了一定的文化贸易经验与实力,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就成为必然。当前,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规模较小,国内文化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还不够强,在一定时期内,文化贸易的重点仍然是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服务出口。但从现在就应当积极谋划,在海外进行文化传播渠道布点,通过控股、参股以及并购等多种方式经营影院、剧场、书店甚至电台、电视台,一方面为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文化对外贸易的水平和质量。国有文化企业在文化对外贸易和投资方面大有可为。

     

    文化将渗透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

     

        国有文化企业中的“文化”,已不只是“教科文卫”这一习惯称谓中的“小文化”,而是与经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范畴。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它一经形成就会凭借其极强的渗透力、借助多种方式进行传承和延续,从而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以至于生存方式。

     

        文化作为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相对应的范畴,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文化生产及再生产是离不开国民经济体系支撑的,由此派生两个新的产业类别,即文化装备制造业和文化消费终端制造业,前者包括印刷复制、广播电视、电影和演艺等专用设备以及专用材料(如墨、颜料)的制造,后者包括乐器、电视机、录放机、电子书包等弹奏及视听接收终端的制造。

     

        另一方面,文化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广阔,文化产业是能够渗透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文化产业与制造业的融合,文化企业就不仅只能生产最终消费品,而且可以生产“中间产品”,文化产业因此而增加一个新类别,叫做“文化创意”,文化企业因此而增加一个新类别,叫做“生产性文化服务业”,它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为载体。通过创意策划和工艺设计,无论是将卡通形象植入文具、服装、玩具之中,还是将文化元素、符号植入建筑装饰材料之中,都能够为这些产品提升品牌价值和附加值。有鉴于此,国有文化企业应在文化与国民经济、国民教育、城乡建设以及科技和旅游融合过程中寻找发展机会。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本文有关内容摘自《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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