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王小润今天从铁道部获悉,为方便旅客购票、取票,从2013年1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对电话订票取票时间和范围、互联网和电话订票起售时间、火车票预售期作出调整。其中,电话订火车票可全国通取。
自2013年1月1日起,通过电话预订火车票的旅客可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全国任何车站窗口或代售点换取已订的车票。同时,电话订票的取票时间延长12个小时,即:当日12∶00前已订车票于第二日12∶00前取有效;当日12∶00后已订车票于第二日24∶00前取有效。
自2013年1月1日起,互联网、电话订票预订第12天车票的起售时间由原来4个节点调整为10个节点,即8∶00—18∶00(14∶00除外)期间每小时均有部分新票起售,所有动车组列车车票统一于11∶00起售。具体起售时间详见各车站公告,或登陆www.12306.cn网站首页“最新动态”栏查询。
自2013年1月4日起,火车票互联网、电话订票预售期延长至20天(含当日),预订第20天车票的起售时间仍为10个节点,代售点和车站部分售票窗口预售期延长至18天(含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