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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各方声音:网络世界需要法律保驾护航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9日 02版)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8日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于此次出台的决定,绝大多数网民表示支持。网友“sasa米亚”表示:“《决定》的出台非常及时。”

        近日,百度贴吧的“网络安全吧”充斥着关于网络信息保护的话题。从网民的热议也可以看出,中国网民正逐步摆脱互联网的虚拟感和神秘感,发展为一种对互联网更加成熟、理性的认知模式。网友“橘娃”说:“如今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界限已经非常模糊,网上生活已经成为现实生活的一部分。现实世界需要法制规范,网络世界也同样需要法制规范。”

        网友“龙心”则幽默地指出:“对互联网来说,‘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时代早就过去了。不法分子不但知道你是一条狗,还知道你是一条什么狗!互联网世界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驾护航。”

        网友“十三维”则在发言中提到了今天美国的一则新闻:因为“脸谱”网(Facebook)的隐私设置存在漏洞,其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姐姐的私房照片今日不慎曝光。“以后这类故事会越来越多,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是大势所趋。”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龙在今年的两会上刚刚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信息安全法的议案》。对于《决定》的出台,他表示非常兴奋。

        徐龙称,当前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在整体网民中占比为72.2%,已超越台式电脑网民数,这种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愈演愈烈。“从这个角度看,《决定》可谓是应运而生。这一决定将推动依法用网、依法管网、依法促网的互联网良性生态环境的形成。”

        徐龙还表示,中国移动今年在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追加了大量投资,“这也是运营商的必经之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周汉华指出,《决定》的出台有四个方面的意义:首先是提高了个体网络用户和手机用户的合法权利;第二是加强了对网络运营商的约束;第三是为网络管理部门提供了法律依据;第四是拉近了与国际互联网管理水平的距离。“西方国家在网络管理上更加严格和周密。虽然我们以前也有部分监管措施,但管理的往往只是冰山一角,并没有上升到法制层面。《决定》的出台解决了这个问题。”(光明网记者 吴丛丛 通讯员 刘 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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