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是讨论健康权的基础。《欧洲社会宪章》等区域性的人权公约也规定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健康权。
可是与公民和政治权利相比,欧洲的监督机制暴露出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忽视,特别是对享受健康权利的忽视。对公民和政治权利的监督由欧洲人权法院负责。欧洲委员会任何成员国的每一位公民如果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都可以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而《欧洲社会宪章》的落实则由只接受集体起诉的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负责监督。欧洲人权委员会仅在2011年一年就受理了64500起案件,而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在成立后的头十年内仅受理了52起投诉。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和政治权利在欧洲受到的侵犯程度比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力受到的侵犯程度严重,而仅仅说明欧洲委员会认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不像公民和政治权利那么重要,尽管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的生死。
这种公民与政治权利优先的现象在西方各个层次的演讲和论著中都有反映。在西方媒体中,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当作人权的一部分提及的频率大约比公民和政治权利低十倍。即使提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通常也是在涉及到歧视或自然灾害的案例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教育、住房或体面生活的权利往往被忽视。
这种现象也可见于教育系统。人权通常被视为法理学家和律师们研究的问题。医学专家和教师通常不参与有关人权的讨论。多方面的证据表明,欧洲法律院校的教授们总是明确地或以忽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方式强调公民和政治权利的重要性。即使提到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他们也总是认为这些权利的含义不够精确,不切实际。另外,他们从来不对联合国的人权文件进行深入的分析,因为欧洲委员会的文件垄断着这些院校的课程。因此,西方人认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主要是一种集体权利,禁止歧视是实现这些权利的唯一途径。
我们必须问问自己,如此这般地强调公民和政治权利是不是民众所期望的?作者在最近进行的一项民意测验中问巴西人和玻利维亚人:对所有人权内容中哪些方面的改善最为迫切。结果是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分别排在第一位和第二位,远远高于公民和政治权利。在中国进行的一项同样内容的民意测验显示,教育和经济发展排得非常靠前,医疗卫生服务则比较靠后一些。中国最近进行的医疗制度改革使绝大多数人都获得了医疗保险,这应该是出现上述排队结果的原因之一。
我们最近在中国全境进行了一次实地考查。在就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与普通民众进行系统交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人们普遍认为医疗卫生条件在过去的五到十年间有了很大的改善。
令人吃惊的是,大赦国际2010年的年度报告竟然批评中国“缺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这种批评不仅出现在有关中国的章节中,而且在对亚洲医疗卫生服务形势进行总体评述时还单独将中国提出来加以指责。在报告中对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进行这种全面的批评是极其罕见的。
在全面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方面受到批评的其他国家只有3个,它们是阿富汗、美国和津巴布韦。津巴布韦的统计数字值得疑问。对阿富汗的批评也有问题,因为像阿富汗这样一个经历着武装叛乱的国家是不容易提供充分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对中国的批评肯定是没有道理的。早在2008年,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就通过一系列文章赞扬中国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取得的最新进展。2009年的报告对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权利的问题只字不提,而在2010的报告中对中国大加指责,这是大赦国际肆意煽动反华情绪的又一案例。值得指出的是,在大赦国际2010年的报告中,这种指责再次没有任何由头地消失。
只有通过有人权专家、医学专家和胜任的统计学家参加的跨学科的认真研究才能提供必要而可信的数据,用以对各国政府在向民众提供充分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所做的长期和近期努力做出评估。数十年来,中国一直是西方进行极端批评的目标。在这一领域开展有可信度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在国际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是反击这种由意识形态驱动的虚假信息的唯一办法。虚假信息在我们这个所谓的“信息时代”已经泛滥成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