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是相对于研究行动乃至行动主体而言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不一样的。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通行的实验法和定量研究,并不一定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适用。正如德国著名哲学家李凯尔特认为的那样,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着本质的区别,因而两种科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也应该有本质的区别。所以,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范式应该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方法的集合。
人文社会科学所要研究的,或多或少都与人及其观念世界相关。定性方法具有语言性、理解性、参与性和互动性等特征,这些研究方式为认识和理解观念的、历史的、文化的和社会的结构,提供了一条独特路径。可以说,定性研究方法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传统方法,也是形成深刻思想的必由之路。
然而,在科学主义思潮相对泛滥的今天,数字受到追捧和崇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隐约出现了一种背离传统的趋势,那就是把定量研究看作是科学研究的唯一模式,把定量方法视为唯一的科学方法,把是否运用定量方法作为科学评价的核心标准,把一个学科运用数学模型的程度当作考察学科发展程度的依据。数字当然是衡量人类社会活动规律的重要依据,但如果把人的观念及行动完全数字化,实际上也就等于抛弃了人类活动的社会与文化内涵和意义。所以,在纯数字化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我们只能看到抽象的数字,而看不到活生生的创造这些数字的人和社会。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数字的迷信及对主体的漠视,使得研究过程日趋技术化,研究者似乎成了控制和摆弄模型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管是对经济的研究,还是对政治、社会、文化的研究,似乎越来越不需要与作为研究对象的人进行互动交流,甚至可以不考虑社会中的人究竟怎样,是怎样活动的,又是怎样联系起来的。这些本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只关注数字的定量研究中,变得无足轻重。研究者热衷于关注自己想象起来的数学模型是否高级、是否完美,而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性、人文性和思想性抛置脑后,由此也就导致人文社会科学思想越来越“贫瘠”。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要达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要让各种各样的思想在研究中活跃起来,就有必要纠正研究中的过度定量化或数字化倾向,为定性研究方法复位。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的关系其实不是势不两立、水火不容,之所以强调要找回定性方法,是因为定量研究的话语霸权逐渐消解了定性研究的合法性,更多的研究者似乎只把定量研究视为唯一科学的研究模式。找回定性方法,也不是主张定性方法的唯一性,而是要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回归到主体研究之中,更多地去关注作为研究主体的人和实践中的社会,重新确立主体性与科学性之间的良性关系而非对立关系。定性研究的显著特点是强调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在场,即倡导主体参与到研究之中,也就是要在社会实际经验中去研究社会,而科学主义的主张则极力回避主体性的介入,认为主体参与和介入会导致主观性,从而影响研究的科学性。这样的观念为一些定量研究者缺席研究活动提供了貌似合理化的托词,使得越来越多的定量研究只需拿些数字加以简单分析即可,而根本不用关心与这些数字相关的人和社会。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遭遇定量研究话语霸权的挤压,定性研究方法在北美地区特别是美国社会科学界,曾出现过严重危机。今天的中国学术界,虽然还没有出现类似的危机,但必须看到,科学主义推动的定量化潮流也正在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格局产生越来越大的冲击。因此,倡导和推动定性社会研究方法的系统回归,显得格外重要。
加强定性方法之研究,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找回定性研究的传统,二是发展定性研究的方法。找回传统不是逆行倒退,而是要找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原,维护定性研究的合法性,重新认识定性方法的有效性和独特性。发展定性方法,不是机械的继承,而是要不断丰富和深化定性研究的基本理论内涵和方法论意义,不断发展和拓展定性研究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定性研究的深刻性和思想性,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方法选择。
定性研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定性方法的范式和风格也多种多样,开放性是其重要特质之一。系统研究定性方法,并非要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方法体系,而是要为开放的定性方法体系贡献更多的经验和更多的思想。如果能在方法论的基本原理、收集和分析资料的基本方法、研究解释的基本范式等几个角度,结合具体的研究实践与经验对定性方法加以阐释,也就会对这一体系有新的贡献,就能为社会研究提供一种理想的思想路径。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定性社会研究方法”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