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的一个重大战略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发展理念的升华和对发展与环境关系认识的飞跃,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
生态文明是一种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价值观,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的一种新的文明发展形态。生态文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建设生态文明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顺应了全国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有利于我国抢占下一轮国际竞争的制高点,赢得发展的主动权,也是对我国过去有些地方搞GDP“一俊遮百丑”现象反思的结果。
十年来,我国生态文明理论和实践不断推进,互动发展。党的十六大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在2005年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了“生态文明”。他指出,我国当前环境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完善促进生态建设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制定全国生态保护规划,在全社会大力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党的十六大后,我国就着手进行了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的建设实践,批准了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等五省在内的首批生态省建设试点。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十七大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上升为政府的施政纲领和国家发展理念。2007年12月,国家在中部设立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把“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我国“十二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2012年7月23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完善,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
生态文明理论的创新,不断引领我国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已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企业的自主行动。“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4.2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2.45%。以能源消费年均增长6.6%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04下降到0.59。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不断擦亮“生态文明”这块“金字招牌”,再创生态文明建设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