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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23日 星期三

    不平衡发展规律与创先争优活动

    作者:武汉大学党委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23日 07版)

        创先争优活动不仅是党的先进性的实践方式和表现形态,而且是不平衡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实践中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不平衡发展的过程。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个人在先进性建设方面往往存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而且“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正是由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建设和发展不平衡,所以需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相互比较、相互竞争,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带动其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从而不断推进全党的先进性建设。 

        创先争优活动体现了党的先进示范效应的不平衡。党的先进示范效应主要是就党外关系、党群关系而言的。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往往都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在党外关系、党群关系中体现出来的,这种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关系。创先争优可以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性,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对其他社会组织和广大社会成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先进示范效应。

        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善于运用不平衡发展规律,探索创先争优的有效方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第一,重点突破推动整体。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在事物的矛盾运动中,既要看到事物的矛盾是由两个方面构成的,又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均衡的,因而,既要讲“两点论”,更要讲“重点论”,通过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促成矛盾的解决,推动事物的发展。创先争优活动也必须抓住重点,这个重点,就是在创先争优活动全局和整体中具有广泛代表性、全局影响性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只有抓住重点,实行重点突破,才能带动和推动全党的先进性建设。

        第二,依靠骨干带动一般。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善于依靠和发动党员骨干带动一般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是创先争优的骨干,必须始终依靠他们来带动和促进广大普通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坚持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的任务上负有更重的责任。因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仅普通党员要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强化竞争促进发展。利用比较和竞争促进发展,是运用不平衡发展规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工作方法之一。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环境中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特殊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这样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必然要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相互比较和竞争,有力促进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涌现。因此,要着力建构比较、鉴别、竞争相互衔接,有序推进的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

        第四,典型示范引领群众。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善于发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作为其他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学习、效仿的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的发现、确立、宣传、学习和效仿的过程,必然打破基层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的原有平衡状态,导致新的不平衡,促进其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向先进典型看齐,形成一种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第五,把握节奏注重转换。创先争优活动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都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状态,实现从平衡态到不平衡态再到新的平衡态的发展过程。创先争优活动从原有的平衡状态进入到不平衡状态再发展到新的平衡状态,表现为创先争优活动不同环节的过渡和不同阶段的转换,体现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不同节奏。因此,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一定要把握节奏,注重转换,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螺旋式上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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