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颗粒物排放浓度较国家标准削减50%-80%;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较国家标准削减60%-90%;部分排放限值接轨国际先进水平……《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向社会公布,并正式开始实施。
结合我国钢铁工业发展现状和实际,河北省新出台的《标准》加大了对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制,在22项排放限值中有4项填补国标空白,近90%严于国家标准,9项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新建企业全部严于国家标准,有的甚至超过现行国家排放标准两倍以上。
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说:“《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倒逼钢铁工业加快结构调整、改造提升,引导河北省钢铁工业走绿色发展道路,实现由钢铁大省向钢铁强省转变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搬掉绿色发展“绊脚石”
河北是钢铁大省,钢铁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全球不足10吨钢中就有1吨产自河北。全省钢铁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工业总收入的27.80%;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23.26%。
“目前钢铁工业是河北省最重要的主导产业和第一大支柱产业,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地位举足轻重。”但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不无担忧地表示,多数钢铁企业能耗、物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等问题,成为阻碍钢铁工业绿色发展的“绊脚石”。
“为解决上述问题,在尚无国家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下,亟须结合河北实际,制定一套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环境容许、实践可行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杨智明说。
对氮氧化物排放制定具体限额
《标准》对钢铁业的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等四个工序中的14个生产设施或单元进行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规定了三类主要大气污染物——固体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对生产中的22个排污项进行了限制。河北省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王鲁介绍,《标准》严格程度远高于国标。比如,烧结机头二氧化硫国标为2000毫克/立方米,而《标准》对于新建企业的要求为200毫克/立方米。
如此严格的《标准》,是否会大幅增加企业治污成本?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大勇说:“按照新排放标准,大型钢铁企业不会增加更多治污成本,但前提在于,现有治污设施必须正常运行,稍有异常必然超标。”
达不到规定一律停产整改
“河北省钢铁企业规模不同,条件也不尽相同。为保证《标准》贯彻执行,对不同企业有不同控制要求,时间为两年。”姬振海说,《标准》实施后,省内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标准》规定限值,将一律停产整改。《标准》不仅规定了排放限值,也有监测监控要求,不仅对钢铁生产企业提出实施标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同时也对环保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监督管理要求。如:对企业生产尾气燃烧、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监测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报记者 王昊魁 本报通讯员 徐俊华 周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