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对756万长春市民来说,是个幸福的日子,这一天,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传来喜讯——长春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自1995年开始至今,历时16年,长春人用坚持、坚韧收获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硕果。正如吉林省长春市市委书记高广滨所说:“要把创建过程变成进一步改善民生,全面提高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市民整体素质的过程,变成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过程。”
美好环境孕育城市新形象
“这些年,我扫马路时的心情都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长春市朝阳区环卫工人张克勤说,“以前一段路两个人都扫不干净,现在一个人就能胜任了。”
在创城过程中,长春市市容环卫系统创造整洁市容的同时,通过严格管理来规范市民,通过广泛宣传来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畅通交通保障城市新发展
下午5点,正值下班高峰,在长春市繁华地段解放大路与新民大街交汇处,各路口行人有秩序地行止于斑马线上,红色信号灯下,司机们安静地排出了一行行直线。
长春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玉民说,近年来,在长春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的同时,长春交通依然畅通有序,这要归功于交通参与者的遵章守法,也与长春交警的疏堵保畅工作密不可分。
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长春市大力发展公交,轻轨环线正在形成,地铁已经开工。
文明市民滋养城市新血脉
2011年12月22日,长春市低温达到摄氏零下23度,在长春火车站附近,依然可见一排排候车中的乘客队伍。市民张可心说:“如今,候车排队在长春已经不足为奇了。无论三九三伏,排队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为提升市民素质,长春市开展了灵活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无交通违法、无交通事故,文明走路、文明乘车”为重点的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以诚信为主题开展的“争做文明单位、争创文明窗口、争当岗位明星”活动等。
如今,“百姓共创城,创城为百姓”的理念已深入到长春市民心中,文明行为已化作长春市民的自觉意识。(本报记者 曾 毅 本报特约记者 任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