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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11日 星期四

    基层实践

    福建晋江法院联合高校开展特色帮教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11日 15版)

        “我很后悔以前没好好读书,我希望自己今后能好好学点本事,努力工作赚钱孝顺父母……”近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组织20名被判缓刑的失足少年来到泉州市华侨大学参加“我的未来不是梦”主题帮教活动。这是福建法院系统首次联合高校学生团体开展未成年缓刑犯帮教活动。

        “在这里,没有法官,也没有警察,我们这些年纪大的,都是你们的哥哥姐姐。”晋江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洪朝参用一句简单的开场白,宣布“我的未来不是梦”主题“班会”正式开始。

        晋江法院与华侨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精心设计的这场“班会”,通过分组交流、心理辅导、优秀研究生成长历程分享、团体心理训练、团队游戏、观看励志电影和参观华大校园等活动,把20名失足少年分成10个组,由20名法学硕士学生和法官共同对他们进行“手牵手”式的交流帮教。

        活动中,华侨大学的知名心理教师为这些特殊学员进行了专门的心理疏导和训练,让他们敞开心扉与研究生大哥哥、大姐姐们交流互动。大学生兄长以自身的成长经历勉励这些小兄弟们要正视错误、改掉恶习,努力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晋江法院院长潘丰源介绍,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有效帮教,关键在于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关爱,帮助他们解开心结、改过自新,尽快融入社会。联合高校学生团体开展未成年缓刑犯帮教活动,是晋江法院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延伸审判服务,在开展民企帮教、监所体验帮教、手机短信警示帮教等特色帮教活动后又一新尝试。

        (本报记者 任生心 赵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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