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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18日 星期一

    周放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明确监管部门职务行为遏制商业贿赂

    《 光明日报 》( 2011年04月18日   02 版)

        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 殷泓)“我国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体系,通过事先预防、流程监控、严格评估等方式,预防商业腐败的发生。”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工商领袖论坛第十七次北京圆桌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放生表示,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的腐蚀和破坏作用巨大,急需找到更加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遏制。

        去年年末,我国发布了首部反腐白皮书《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该白皮书涉及两大商业贿赂问题:一是招投标问题,二是土地征收问题。但在周放生看来,商业贿赂存在于更为广泛的领域,譬如,最近公众普遍关注的“瘦肉精”猪肉、硫磺熏蒸中草药等事件,不排除存在商业贿赂的可能。

        对于如何预防商业腐败,周放生建议,不妨借鉴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做法,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并追究其连带责任,让他们知道接受贿赂付出的代价很大。周放生举例说,美国市场上的食品、药品都贴上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标签,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起诉政府,政府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不敢掉以轻心,必须对粘贴的标签承担责任,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商业腐败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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