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2日电(记者魏月蘅)海南省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海南从今日起启动物价上涨财政联动补贴机制,使用物价调节基金或专项资金等为城镇居民及农村低保对象等群体发放物价补贴。
据海南省物价局副局长吴明月介绍,联动补贴对象为:城乡低收入群体、城乡低保户(含农村五保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其中,城乡低收入群体的范围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联动机制启动的条件为连续三个月每月CPI涨幅达到或超过4%。联动机制启动当月,海南将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三个月联动增加的补贴,以后逐月发放,直至停止联动当月。联动机制补贴档次共四档。第一档不低于15元,第二档不低于26元,第三档不低于37元,第四档不低于49元。本次补贴标准按第二档执行。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介绍说,据初步测算,此次补贴总额超过1.1亿元。
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时祥表示,省政府今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共出台九项措施,包括大力扶持农业生产;降低流通成本,加大清费降价力度;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保证主要副食品价格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