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殷泓、王逸吟)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车船税法草案作出重要修改,适当降低了税额幅度。草案二审稿将1.0至1.6升(含)的税额幅度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低为300元至540元;将1.6至2.0升(含)的税额幅度由一审稿的660元至960元降低为360元至660元。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在报告草案审议结果时表示,审议中,有些常委委员提出,草案一审稿的税额幅度上调过大,给群众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公众也要求降低税额幅度。法律委经同有关部门研究,重新测算提出了修改方案。“这样规定,2.0升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张柏林说。
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对游艇的税额幅度的规定,以长度为依据,规定为每米400元至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