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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21日 星期一

    3月份起严查涉农价格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21日 10版)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冯蕾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将从2011年3月1日开始。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10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增收、强农惠农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各项收费的检查,在农村水价、电价、燃气价格、农村医药价格、农村建材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农资价格、邮政电信资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村组织的收费、农村殡葬服务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等方面,因地制宜确定重点检查的行业或部门。各地要结合春耕备耕和抗旱工作,加强对灌溉用水、用电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对检查中发现乱收费的,要责成被检查单位立即清退给农民,对相关责任人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屡查屡犯的单位、性质严重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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